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宝骏二期整车产能建设项目第二次环评公众参与公示生成日期2014-10-27发布机构生效日期废止日期主题词内容概述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宝骏二期整车产能建设项目第二次环
时间:2014-10-29 06:00:56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 广西 | 加入时间: | 2014.10.27 |
项目性质: |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投资金额: | | 资金来源: | |
业主单位: |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有限公司 | 设计/建设单位: | / |
业主方(上汽通用五菱汽车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
联系人 | | 职位 | |
电话 | | 传真 | |
详细地址 | 广西柳州鱼峰区宝骏大道 |
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已基本完成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宝骏二期整车产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众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为了不断满足市场的需求,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实施宝骏二期整车产能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为22.58亿,选址在柳州市柳东新区宝骏大道8号。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冲压车间、车身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公用系统,以及厂区道路、制冷站管网、厂区内物流等公共设施,新增设计32.5万/辆乘用车生产能力(最大产能40万辆/年)。
项目建设地点:广西柳州鱼峰区宝骏大道8号宝骏基地规划用地范围内。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当地相关产业政策,符合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项目产品和生产技术先进,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通过严格管理控制和强化环保措施,实现全过程控制和严格末端治理,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通过配套严格的环境风险防范、应急和处置措施,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建设可行。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简本(链接)
(2)查阅期限:自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止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上汽通用五菱汽车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河西路18号
联系人:梁工
电话:0772-3750962
Email:zhiyong.liang@sgmw.com.cn
五、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
通讯地址:471039 河南省洛阳市西苑路13号
联系人:石正平
电话:0379-64819361
传真:0379-64819222
Email:szpp.hbs@scivic.com.cn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主要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特别是项目附近近距离居民或单位人员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对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
(2)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的看法,认为存在哪些环境问题; (3)本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主要关注的环保问题; (4)对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及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对建设项目和区域环境保护问题提出建议。
八、公示时间
从即日起连续公示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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