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唐安煤矿分公 司180万t/a矿井生产能力核定项目
时间:2014-09-06 06:29:48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 山西 | 加入时间: | 2014.09.03 |
项目性质: | 改扩建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投资金额: | | 资金来源: | |
业主单位: |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唐安煤矿分公司 | 设计/建设单位: | 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业主方(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唐安煤矿分公司)联系方式 | |
联系人 | 申科长 | 职位 | |
电话 | 0356-5828049 | 传真 | |
详细地址 | 高平市马村镇唐安村 |
设计单位(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联系方式 | |
联系人 | 张工 | 职位 | |
电话 | 0351-6278343 | 传真 | |
详细地址 | |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位置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唐安煤矿分公司位于高平市西南约15 km处的马村镇唐安村西,行政区划属高平市马村镇管辖。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12°43′18″-112°47′50″,北纬35°42′40″-35°45′21″。太(原)--焦(作)线从高平市西侧通过,唐安煤矿专用线在太焦铁路南陈铺站接轨,沁辉、曲辉公路呈东西向穿过本井田,外运条件良好,交通十分便利。
2、工程概况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唐安煤矿分公司始建于建国初期,1980年矿井进行60万t/a改扩建,2003年开始进行150万t/a改扩建工作,2004年10月,原山西省环境保护局以晋环函【2004】391号文对改扩建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2006年6月150万t/a改扩建工程于建成并投入试生产,2007年1月,原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准予投入运行。
2009年,根据晋煤重组办发【2009】60号文《关于晋城市直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批复》,批复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唐安煤矿分公司为单独保留矿井,生产能力仍为150万吨/年,井田面积由23.3979 km2(其中3#为23.3979 km2,9#、15#为29.8794km2)统一变为24.7352km2,批准开采3#-15#煤层。2011年9月,山西省环保厅以晋环函【2011】2028号文对该矿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进行了批复。
2012年5月,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行发[2012]545号文《关于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伯方煤矿分公司核定生产能力的批复》,核定生产能力为180万吨/年,要求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唐安煤矿分公司在原150万吨/年基础上进行本次180万吨/年生产能力核定,利用原有井筒及工业场地,并对不满足的工程进行改扩建。
二、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环境空气
(1)原煤储存及洗选:原煤出井经筛分后,块煤入工程原有块煤洗煤厂进行洗选,块精煤入筒仓储存及装车外运;原末煤通过皮带送入工业场地东侧紧邻的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洁净煤洗选项目进行储存及洗选。
(2)原煤输送粉尘:原煤在运输过程中采取密闭皮带走廊防尘措施。
(2)原煤筛分:筛分楼安装集尘罩+布袋除尘器。
(3)锅炉烟气:锅炉安装高效湿式脱硫除尘装置,锅炉烟气经脱硫除尘器脱硫除尘后排放,排放浓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2、水环境
(1)矿井水:矿井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井下作消防洒水及洗煤厂生产补充水,并经深度处理后可回用于洗衣房、澡堂等,剩余部分达标外排。
(2)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剩余达标外排。
3、固体废物
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矸石、炉渣及生活垃圾。
(1)煤矸石首先送唐安煤矿矸石砖厂进行制砖综合利用,利用不平衡时送矸石沟进行填埋处置,矸石场按设计要求砌筑拦矸坝和排洪沟,并要求定期覆盖黄土压实,沟满后及时覆土绿化。
(2)炉渣与矸石一起进行制砖等综合利用,利用不平衡时送矸石场单独处置。
(3)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控制
选用满足国家设备噪声标准的设备,对产生噪声大或易产噪的设备采取隔音、消音和防震减噪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
5、塌陷区治理
对工业场地及村庄等采取留保安煤柱的方法加以保护,对开采出现的塌陷及裂缝及时进行解决。对破坏的土地,根据有关法规进行复垦,恢复植被,以免造成水土流失,对由于煤矿开采破坏的道路要及时修复填平,以免造成道路中段,妨碍人员往来和货物运输等。
6、绿化
绿化对改善环境、防治污染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通过植树、种草等方法,构成自然生态系统。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工程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工程建设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在采取适当措施后,工程对所在区域环境空气、水环境、生态等环境要素将产生影响较小,在可受范围内。加强管理,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讲是可行的。
四、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目标
为实现项目建设满足当地社会、经济、环境的整体效益,本评价将对评价区域的环境现状、污染物排放、生态建设等情况进行调查,并主要针对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污染控制措施。为达到预期目的,对评价区影响范围各阶层、团体公众对本地区环境质量和本次评价目的的意见进行调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注意事项
1、为了了解居民的环保意识,请你们从长期居住在本地区对环境质量的直观感觉出发,对本项工程的利弊作出判断,为决策提供依据。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拟选厂址周围各村庄的居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六、公众意见参与的形式、时间
1、采取公告、咨询专家意见、随机调查、座谈会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天内,可通过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向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咨询。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唐安煤矿分公司
通讯地址:高平市马村镇唐安村
联 系 人:申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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