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地区2014年第二批探井
时间:2014-08-26 05:58:18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 吉林 | 加入时间: | 2014.08.20 |
项目性质: |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投资金额: | 8540万元 | 资金来源: | |
业主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 设计/建设单位: | 吉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业主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联系方式 | |
联系人 | 杨金辉 | 职位 | |
电话 | 0438-6258343 | 传真 | |
详细地址 | 松原市宁江区、乾安县、前郭县境内 |
设计单位(吉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联系方式 | |
联系人 | 张雷 | 职位 | |
电话 | 0431-85939365 | 传真 | |
详细地址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项目名称
松原地区2014年第二批探井
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建设地点
松原市宁江区、乾安县、前郭县境内
建设规模
本项目规划部署37口探井。
项目审批
部门
吉林省环保厅
总投资额
(万元)
8540万元
环评单位
吉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评负责人
张雷
电话
0431-85939365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规划部署的37口探井中34口为油探井,3口为气探井。总进尺8.148×104m。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为0.854亿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主要污染源
主要污染物
污染防治措施
燃烧废气
烟尘、SO2、NOx
(1)SO2防治对策:柴油机排放的烟气属无组织排放源,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2)拟建项目对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贡献值满足国家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排水
石油类、COD
钻井废水排入泥浆池,调整泥浆浓度,不向环境排放污水。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固废
废弃泥浆
岩屑
落地油
(1)钻井岩屑与废泥浆经无害化处理后填埋;
(2)压裂液返排液送附近联合站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回注地下;
(3)落地油集中收集后外运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噪声
噪声
(1)柴油机和发电机排气管应安装消声器,并将柴油机和发电机安装在活动板房内;
(2)在施工期间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震降噪措施;施工期间要严格控制人员活动范围,司机必须按照设计路线行驶,在靠近保护区或沿线村屯时,减少鸣笛并控制车速。
公众反馈联系方式
信件反馈
邮编:130051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813号
收信单位:吉林省环保厅环评处
电话反馈
联系人:孙炎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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