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鄢陵县鹤鸣湖(鹤栖湖)三期工程
时间:2015-01-23 16:11:09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  河南 | 加入时间: | 2015.01.22 |
项目性质: | 新建 | 进展阶段: | 工程设计 |
投资金额: | | 资金来源: | |
业主单位: | 鄢陵县园林规划管理局 | 设计/建设单位: | / |
二、工程概况与项目涉及主要工程量:
2.1项目名称:鄢陵县鹤鸣湖(鹤栖湖)三期工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
2.2采购编号:YLCG201501010
2.3工程地点:鄢陵县鹤鸣湖(鹤栖湖)周边
2.4项目内容:鹤鸣湖(鹤栖湖)三期工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设计面积约1000亩,包括战略定位,目标和功能体系;控制要素体系;综合交通组织及其联系界和空间节点设计;无障碍绿地步行系统的营建;公共服务设施与城市整体公共务体系的衔接与互动;空间组织结构和景观设计;鹤鸣湖(鹤栖湖)滨水景观特色的塑造鹤鸣湖(鹤栖湖)景区重要节点环境设计;鹤鸣湖(鹤栖湖)周边地区控制性详规的控制则与城市设计导则制定。如投标方所做规划方案未被采纳的,项目方不予赔偿。
2.5设计周期:60个工作日。
2.4招标内容:鹤鸣湖(鹤栖湖)三期工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设计面积约1000亩,包括战略定位,目标和功能体系;控制要素体系;综合交通组织及其联系界和空间节点设计;无障碍绿地步行系统的营建;公共服务设施与城市整体公共务体系的衔接与互动;空间组织结构和景观设计;鹤鸣湖(鹤栖湖)滨水景观特色的塑造鹤鸣湖(鹤栖湖)景区重要节点环境设计;鹤鸣湖(鹤栖湖)周边地区控制性详规的控制则与城市设计导则制定。如投标方所做规划方案未被采纳的,招标方不予赔偿。
2.5设计周期:60个工作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且2011年以来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的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4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3.5本次竞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1)竞标人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复印件壹套并加盖公章。)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5.1报名时间:2015年1月22日&mdah;2015年1月28日,上午9:00&mdah;11:30下午14:30&mdah;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5.2报名地址: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翠柳路南段县委党校会议中心4楼报名,联系电话:0374-7332167)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售标书时间:2015年1月22日&mdah;2015年1月28日
售标书地点: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标书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网站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鄢陵县园林规划管理局
联系人:殷先生
电话:1893746779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于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38501918339023978
传真:0371-63312503
关键字:园林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