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古代建筑从古埃及,古西亚(巴比伦。波斯)发展到希腊,罗马时代已成熟,至欧洲中世纪与文艺复兴时期又有新的发展,形成以严谨,规范的柱式(orders)为主要特色的建筑形式。
在希腊开始形成两种柱式,陶立克族地区形成的较雄壮的陶立克柱式(Doric Order)与爱奥尼克族地区的爱奥尼克柱式(Ionic Order).后来又形成了比爱奥尼克柱式更轻巧,华丽的科林斯柱式(Corinthian Order)。古罗马帝国兴起后继承了希腊建筑的遗产,结合自己的拱券和穹窿结构,并由于帝国统治所需的雄伟富丽气派而形成独特的建筑风格。当时不仅革新了希腊原有的三种柱式,还发展创造了两种柱式,其一为类似陶立克柱式而更为粗壮的塔司干柱式(Tuscan Order),其二为在科林斯柱式基础上综合了爱奥尼克的卷耳式装饰形成更复杂绮丽的混合式柱式(Composito Order),成为五种罗马柱式。在多层建筑上组合运用五种柱式时,往往将最粗壮的置于最下层,然后从下往上逐层采用一层比一层更细巧的柱式,达到既有变化又有稳定感的效果。
建筑柱式可以理解为由横梁与立柱组合成的一种建筑结构形式。它由柱子(columu)和檐部(Entablature)两大部分组成,并可找出两者和其它细部之间的比例关系,从而形成了一种建筑制度或者说是法式。建筑柱式在整个西方古典建筑发展过程中已经成为一个文化性标志,在现代建筑中虽然已经见不到古代的建筑结构形式,但是建筑师总爱把古典的柱式造型做为一种“文化符号”运用在自己的作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