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及外观质量 (1)规格:螺纹钢的规格要求应在进出口贸易合同中列明。一般应包括标准的牌号(种类代号 ),钢筋的公称直径,公称重量(质量),规定长度及上述指标的允差值等各项。我国标准推荐公称直径为6,8,10,12,16,20,25,32,40,50mm的螺纹钢系列。供货长度分定尺和倍尺二种。我国出口螺纹钢定尺选择范围为6~12m,日本产螺纹钢定尺选择范围为3.5~10m;国产内销螺纹钢若合同中无注明要求时,通常定尺为9m,12m两个长度。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