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园路(湖南路-东昌路)雨污分流等项目(施工)施工招标公告
本项目柳园路(湖南路-东昌路)雨污分流等项目(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LCJSGC-2022-050
2、工程名称:柳园路(湖南路-东昌路)雨污分流等项目(施工);
3、建设地点:聊城市。
4、建设规模:标段一:柳园路(湖南路-东昌路)排水、道路工程,红旗路(柳园路-聊大西路)排水、道路、照明工程,聊师南沟(柳园路-徒骇河)排水、道路、照明工程,聊堂路(东昌湖-南水北调干渠)雨污分流工程等;标段二:建设路(站前街-柳园路)雨污分流及道路翻建工程;标段三:海源路周边污水处理及市政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5、计划总投资:约569408840.90元,其中标段一:182141917.55元,标段二:220282140.27元,标段三:166984783.08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分段开工,单独每施工段有效工期不超过90日历天。
8、标段划分:共分三个标段,本项目兼投不兼中。评标顺序为先标段一,再标段二,后标段三。在标段一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单位参与标段二、标段三的评审,但不参与标段二、标段三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在标段二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单位参与标段三的评审,但不参与标段三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
10、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投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含)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水利厅下发的鲁建建管字【2019】14号《关于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揽业务范围的通知》的规定,允许信用良好、具有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总承包企业,承接资质类别内上一等级的工程项目;对具有市政公用和公路工程其中一项资质的一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能够提供足额担保且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业绩的,可以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
3.1允许信用良好、具有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总承包企业,承接资质类别内上一等级的工程项目,但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信用要求:本年度或上一年度在本资质(专业)类别内市级以上信用评价等级为第一等次,各级信用评级在本区域内有效;近3年承建的工程项目未发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近3年无建筑市场不良信用信息。
(二)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要求:企业能够根据拟承接工程项目规模,配备人员资格、数量满足要求且专业配套的项目管理班子;项目负责人具备与拟承接工程等级、类别、规模相对应的执业或从业证书。
(三)履约担保要求:企业以银行保函、保险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工程担保等方式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
(四)其他要求:本项规定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标准、对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发包工程业务时,对企业是否具备相应条件进行审查,并对审查结果负责。
3.2对具有市政公用和公路工程其中一项资质的一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能够提供足额担保且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业绩的,可以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但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对施工企业的要求:具备与拟承包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力量;能够根据拟承包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等,配备专业配套、人员数量满足要求的项目管理班子,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能够以银行保函、保险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工程担保等方式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且本年度或上一年度在本资质(专业)类别内市级以上信用评价等级为第一等次;对跨资质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二)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相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且注册在拟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并与该企业建立正式劳动关系;近5年具有担任与拟承包工程项目同类别、同等级(或以上)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有效业绩;注册执业期间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信息,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工程未发生过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不得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上同时任职,非受建设单位要求或不可抗力影响不得中途更换。
(三)对建设单位的要求:建设单位在发包市政公用、公路、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工程时,不得排斥符合本条(一)(二)款条件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参与竞争;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招标文书中,应给予上述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的企业与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同等待遇,不得设置歧视性条款,不得区别对待;在选择施工企业时,不得将企业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初始业绩作为准入门槛。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请于2022年3月4日至2022年3月10日23:59时登陆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lczf)、图纸等资料,逾期未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中心会员端网址链接:/lchy/login.aspx?ReturnUrl=%2flchy
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查看,以投标人登录系统后下载的lczf格式的招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视频教程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及相关插件下载”栏目。潜在投标人也可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一图读懂投标人招标文件、答疑文件获取及文件制作”栏目查看操作说明。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方式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会议。
2、已在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诚信入库的投标人可直接进入该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lcweb/)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3、未在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诚信入库的投标人登陆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员注册诚信入库,填写投标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确认、确认通过后即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网员注册要求详见网站右侧浮窗《建设工程诚信库入库指南》,投标人在办理入库手续时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电子投标文件中从诚信库内获取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彩色),否则不予认可;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若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关联(链接)的诚信库内的信息进行更新或修改的,应对诚信库内相应的信息进行更新或修改后,再次打开电子投标文件重新关联(链接)诚信库内更新或修改后的相应信息。
4、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评标,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浮窗“CA办理须知”。
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或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的身份为施工单位。
6、诚信入库确认
(1)企业诚信入库办理流程严格按照中心《关于投标企业诚信库实行自动核验的通知》、《关于企业诚信入库网上办理的公告》的程序办理。投标企业诚信入库及信息更新均已实现网上自行提交、自动核验,投标企业无需到交易中心即可办理诚信入库。如投标企业咨询诚信库入库事宜,业务科室联系电话:0635-8902812/0635-8902811;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635-8902702;
(2)中标候选人应于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在聊城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http://218.201.147.111:1080/)完成企业信息录入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请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答疑澄清(通知)栏目,注意查收发送的有关信息。
本工程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2)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
(3)投标人开标前未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五、监督机构
1、监督机构名称:聊城市东昌府区住建局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2、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0635-8418592
详细地址: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模块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受理机构栏目(http://ggzyjy.liaocheng.gov.cn/lcweb/infodetail/?infoid=45680718-7f5e-4535-b282-b8849c42c934&categoryNum=071003)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招标文件下载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与建设工程科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文件下载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下载文件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下载招标文件,责任自负。
3、投标人如遇招投标业务系统及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问题请咨询400-998-0000,软件技术支持:15863518889 18663580728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建设大厦(东昌西路南) |
地址: |
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路星美大厦1栋13楼办公室 |
邮编: |
252000 |
邮编: |
252000 |
联系人: |
高科长 |
联系人: |
崔长进 |
电话: |
0635-8492661 |
电话: |
18866573602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531448293@qq.com |
九、特别说明
1、招标文件一经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通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
2、各投标人按标段在系统内分别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文件格式为.lczf)。招标文件获取后,各标段生成各自独立的保证金虚拟账号,投标人须按各标段生成的虚拟账号分别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保证金可采取保函等方式进行。
3、“电子招投标有关注意事项”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左侧“通知公告”栏目。
4、对于需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工程类项目,在开标前可以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随时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与系统内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5、本项目可采用现金(转账或汇款形式)、保证保险、银行保函任一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可直接在中心网站首页电子保单(保函)栏目申领电子保函,务必在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详见中心网站《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电子保函(保单)服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http://www.lcsggzyjy.cn/lcweb/InfoDetail/?InfoID=f3e4ebed-c207-478b-a77e-65dbbb00875d&CategoryNum=075)
6、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企业开标前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投标。具体详见《聊城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如有疑问,请咨询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维护办公室0635-8902702,咨询服务热线4009980000。如投标企业因自身原因未完成签到、解密工作的,责任自负。
7、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开通在线异议投诉功能,鉴于本项目采取电子评标方式开展,投标人如需采取异议或投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的,应在线进行。请投标人按照市住建局《关于印发投诉处理流程及异议函等格式文件的通知》(网址链接:http://zjj.liaocheng.gov.cn/zcfg/xzgfxwjql/202011/t20201130_3469306.html)要求依法依规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向项目监督机构在线进行投诉。投标人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一图读懂投标人在线异议投诉”栏目查看操作说明。
时间: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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