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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偃师市人民检察院中央转移支付装备项目(第二标段)-成交公告
2021-08-21 01:11:17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河南-洛阳-偃师 中标商:  
加入时间:  2021.08.20 中标金额:  单位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21,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洛阳偃师市人民检察院中央转移支付装备项目(第二标段)-成交公告成交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洛阳-偃师,所属行业分类:检察院,招标编号:偃政采2021【200】,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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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2021【200】
2、采购项目名称:偃师市人民检察院中央转移支付装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8月09日
5、评审日期:2021年08月2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第二标段 监控改造 郑州市万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89号大学科技园东区创新园5号楼E座5层33号-1 463,0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黄文彬、赵瑞丽、徐鹏飞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执行,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在发放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6,945.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与本成交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当面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偃师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偃师市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方式:0379-64355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鼎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厚载门街正大国际小区6栋1913-1914室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方式:0379-69668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方式:0379-64355700
关键字:检察院,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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