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仁寿县普宁大道南段建设工程预算控制价评审中介机构选取采购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所属区域: | 四川-眉山-仁寿县 | 中标商: | 成都兢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1.05.28 | 中标金额: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5-29,公告主要内容为:眉山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仁寿县普宁大道南段建设工程预算控制价评审中介机构选取采购磋商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四川-眉山-仁寿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中标商:成都兢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14212021000271,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14212021000271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仁寿县普宁大道南段建设工程预算控制价评审中介机构选取采购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兢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锦江区宏济新路5号SOHO商务港1幢2楼207、208、209室 |
中标(成交)金额 |
330000.00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名称:仁寿县普宁大道南段建设工程预算控制价评审中介机构选取采购;服务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评审;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并收到完整的送审资料后15天内完成评审工作;服务标准:成交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参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范厚英,黄平(组长),王启洪(采购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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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本项目代理费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标准规定收取,收取金额为:6000元;收取方式: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6000.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1.本项目监督部门:仁寿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28-36203200;2.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3.供应商联系人:罗静;联系方式:13980633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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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仁寿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
地址: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金马路一段142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1808036191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吉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E1-801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28-83165936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刘女士 |
电话: |
028-83165936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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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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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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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工程,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