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3-09,公告主要内容为:太原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书记员岗位辅助服务项目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山西-太原,所属行业分类:法院,中标商:山西鑫富源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040640元,招标编号:中天华政采招字2021-01号,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中天华政采招字2021-01号
二、项目名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书记员岗位辅助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西鑫富源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119号1幢B座2111、2112、2113号
成交金额:1040640元(壹佰零肆万零陆佰肆拾元整)
联系人:郭花萍
联系电话:0351-294438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全省法院书记员岗位辅助服务项目; 服务地点: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服务期限:一年。 验收标准: 1、本项目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书记员岗位辅助服务项目,共需要辅助人员542人; 2、服务期限:一年; 3、用人单位向山西省各级法院输送辅助人员,按照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要求,按照全省各级法院相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4、人员配备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类专业优先录用,招录的辅助人员应按照用工单位要求政审、体检合格、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精神面貌佳、具有所从事岗位应具备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5、辅助人员的福利待遇: 参照《山西省高级人员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薪酬标准执行,为辅助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6、培训要求: (1)按照培训实施方案实施,为辅助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每年培训3天,不少于24个课时。要求分门别类,必须保证师资质量,培训前用人单位向省高院报培训实施方案,培训实施方案包括培训大纲、课程设置、培训方案、执行计划、培训团队、重点工作、技术保障措施等。每次培训课程中设置政治理论课程,经省高院审定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给省高院提交培训报告,所有培训资料要求存档备查。培训方式采用线下(各地市分别采用线下集中面授的方式组织实施)或线上(如受疫情等特殊情况影响将采用线上培训的方式进行,各地市分别采用线上培训系统组织实施)培训方式进行。 (2)有专业的培训师资队伍,有固定的培训场地、住宿餐饮等; (3)有切实可行的培训考核方案和评价制度; (4)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保障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共安全、食品安全、人生安全等); (5)用工单位对培训效果进行测评,测评满意度不低于85%。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泓、魏瑛、芦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人缴纳,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1532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太原市南内环新晋祠路一段88号
联系方式:0351-6016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半坡东街8号
联系方式:0351-2021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芦先生
电话:0351-6016333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薛珊、朱祎帆、岐少华
电话:0351-2021630
评审专家名单:魏瑛 李泓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