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州本级中级人民法院甘孜州两级法院财务核算规范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所属区域: | 四川-甘孜 | 中标商: | 四川中衡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0.09.27 | 中标金额: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9-28,公告主要内容为:甘孜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州本级中级人民法院甘孜州两级法院财务核算规范化服务项目磋商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四川-甘孜,所属行业分类:法院,中标商:四川中衡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33202020000813,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33202020000813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州本级中级人民法院甘孜州两级法院财务核算规范化服务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中衡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中铁西城5栋5楼501-509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546000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
名称:甘孜州两级法院财务核算规范化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对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及下属18个县级人民法院2018年、2019年的财务核算、资产管理情况进行规范清理。对财务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完成财务资料规范化整理、开展相应服务现场财务培训、财务电子化规范服务、变更管理服务、技术支持、重点保障服务、严格履行响应时间内的上门服务和远程技术支持等。;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
服务标准: 验收标准以磋商文件服务技术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为准。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要求进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组长:夏萍,磋商成员:刘勇、桑帆(采购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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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成交服务费:9500元。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95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监督管理办公室:甘孜州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836-283452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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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地址: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新城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桑先生;联系电话:0836-2811177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层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雨霏;联系电话:028-8779783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陈女士 |
电话: |
13111882603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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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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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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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法院,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