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贵州省县乡公路(第一批次)路面改善提升工程施工监理LMJL-2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区域: | 贵州 | 中标商: | |
加入时间: | 2020.09.17 | 中标金额: | |
摘要:本公告受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9-18,公告主要内容为:贵州2020年贵州省县乡公路(第一批次)路面改善提升工程施工监理LMJL-2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告,所属区域:贵州,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2020年贵州省县乡公路(第一批次)路面改善提升工程施工监理LMJL-2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的2020年贵州省县乡公路(第一批次)路面改善提升工程施工监理LMJL-2S5200000000027921001002
已于2020年09月15日 13时00分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省交通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资质:公路工程甲级监理-交监公甲第116-2006号 |
投标报价(元)/下浮率:8414640.00(元);投标单价9067.50元/公里,投标总价8414640.00元 |
质量: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贵州省相关规范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 |
工期(交货期):自施工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至缺陷责任期证书颁发之日止。其中施工期自开工令下达之日至所监理的施工合同段交工证书颁发之日为止,缺陷责任期自交工证书颁发之日至所监理的施工合同段缺陷责任证书颁发之日为止。计划开工时间为2020年8月30日,预计完工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30日完成验收移交地方管养,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项目负责人:刘诚 |
项目负责人资质:监理工程师 |
注册(职称)证号:JGJ0926047 |
企业业绩(如需要):/ |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
企业获得奖项(如需要):/ |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安通力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资质:公路工程甲级-交监公甲第445-2015号 |
投标报价(元)/下浮率:8220224.00(元);投标单价8858.00元/公里,投标总价8220224.00元 |
质量: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贵州省相关规范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 |
工期(交货期):自施工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至缺陷责任期证书颁发之日止。其中施工期自开工令下达之日至所监理的施工合同段交工证书颁发之日为止,缺陷责任期自交工证书颁发之日至所监理的施工合同段缺陷责任证书颁发之日为止。计划开工时间为2020年8月30日,预计完工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30日完成验收移交地方管养,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项目负责人:杨建忠 |
项目负责人资质:监理工程师 |
注册(职称)证号:JGJ0924640 |
企业业绩(如需要):/ |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
企业获得奖项(如需要):/ |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宏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资质:公路工程甲级-交监公甲第244-2006号 |
投标报价(元)/下浮率:8155264.00(元);投标单价8788.00元/公里,投标总价8155264.00元 |
质量: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贵州省相关规范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 |
工期(交货期):自施工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至缺陷责任期证书颁发之日止。其中施工期自开工令下达之日至所监理的施工合同段交工证书颁发之日为止,缺陷责任期自交工证书颁发之日至所监理的施工合同段缺陷责任证书颁发之日为止。计划开工时间为2020年8月30日,预计完工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30日完成验收移交地方管养,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项目负责人:蒋玉朋 |
项目负责人资质:监理工程师 |
注册(职称)证号:JGJ1235272 |
企业业绩(如需要):/ |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
企业获得奖项(如需要):/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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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公示2020年09月17日至2020年09月21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公路局农村公路处)(电话:0851-86502671) 投诉。
招标人: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851-86833235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7608554393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关键字:监理,贵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