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健康局机关工会委员会职工体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所属区域: | 四川-成都-双流县 | 中标商: | 成都市双流区第一人民医院 |
加入时间: | 2020.09.16 | 中标金额: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9-17,公告主要内容为:成都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健康局机关工会委员会职工体检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双流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中标商:成都市双流区第一人民医院,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01222020001349,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01222020001349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健康局机关工会委员会职工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市双流区第一人民医院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城北上街120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343119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名称:2020年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健康局机关工会委员会职工体检服;服务范围:成都市双流区;服务要求:1、体检人数:男47人,已婚女84人,未婚女7人。2、科学安排体检人员,减少排队等待时间,确保所有等待公平有序,避免因插队引起纠纷;3、确保体检人员在每一个环节体检保护隐私;4、采血需采用防护措施和一次性真空采血器等;5、体检机构要提供清晰准确的检前注意事项。如饮食、作息等方面准确的建议;6、提供纸质版体检报告(医院需要保存电子报告档案至少2年以上),并配备专人进行报告解读及提供意见和建议;7、需提供总体团检分析报告,该报告不涉及个人隐私的同时,为采购人提供最清晰的全员健康状况分析,并提供更多的针对性服务建议和方案;8、体检机构需提供体检人员在体检期间检查出可能随时危及生命或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时得到尽快就诊或进一步检查等应急处理方案。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服务标准:1、保密要求:按照采购人的相关规定,要求供应商信誉良好,不发生泄露采购人职工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事件。2、赔偿要求:供应商所提供服务未达到约定的目的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法律责任(需提供承诺函)。3、其它: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体检人员名单进行体检,在有效时间内完成体检,冒名顶替一律视为无效,体检单位应拒绝接待。4、验收标准和方法: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 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王毕华、李春秀、张华英(采购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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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服务费,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支付。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60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1、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采购预算实施计划表:(2020)0715号,品目编码及名称:C190107健康检查服务;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4.33万元;2、监督部门: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5804726;3、信用融资:①、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②、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成财采[2019]17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3.在四川省、成都市确定的首期开展“政采贷”业务 银行的基础上,双流区另有10家银行机构自愿开展政府采 购信用融资业务,双流区银行机构名单如下: 1.成都银行双流支行 2.中国建设银行双流分行 3.交通银行双流分行 4.中国农业银行双流支行 5.成都农商银行双流支行 6.中国银行双流分行 7.上海银行成都双流支行 8.浙商银行成都双流支行 9.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双流支行 1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双流支行。4、本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标准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317号)现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本规定所称较大数额,是指对非经营活动职业培训教育网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0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5万元以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标准低于前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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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健康局 |
地址: |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五洞桥北路一段179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宋仕先;联系电话:1360809041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4单元8层801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周希;联系电话:028-83388382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周希、李性雅 |
电话: |
028-83388382 81133382-815、820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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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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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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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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