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仙居县财政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5-15,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台州2020-2021年度仙居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资产评估定点服务项目的入围结果公告结果公告,所属区域:浙江-台州-仙居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仙居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仙居县财政局,招标编号:XJCG-2020-CN002,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 仙居县财政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 2020-2021年度仙居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资产评估定点服务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XJCG-2020-CN002
四、 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 采购方式: 承诺入围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0-04-22
七、 定标/成交日期: 2020-05-14
八、 入围供应商名单:
哲达房地产土地评估(杭州)有限公司、浙江新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台州市公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杭州同人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国仲盈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丽水经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台州市城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宁波甬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深圳市世纪中盛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温州弘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瓯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杭州矿评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台州中信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台州兴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1、响应方提供的评估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浙江省资产评估机构财政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 2、提供评估服务时,应当指定至少两名评估专业人员承办。 3、应当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对评估对象进行现场调查,收集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并进行核查验证、分析整理,作为评估的依据。 4、应当恰当选择评估方法,除依据评估执业准则只能选择一种评估方法的外,应当选择两种以上评估方法,经综合分析,形成评估结论,编制评估报告。 5、评估报告应当由至少两名承办该项业务的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印章。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对其出具的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不得出具虚假评估报告。 6、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与相关当事人及评估对象有利害关系的评估专业人员回避。采购单位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评估机构解释。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采购单位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陈坚、王忠良、张武杰、王植伟、吴媛(采购人代表)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仙居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6-87716503
传真:/
地址:/
2、采购人名称:仙居县财政局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76-87720209
传真:/
地址:仙居县南峰街道环城南路500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仙居县财政局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陈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6-87720209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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