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4-09,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盘锦盘山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一标段,所属区域:辽宁-盘锦-盘山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省盘山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一标段已由辽宁省农业农村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辽农社【2019】19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资金36%;自筹64%,招标人为盘山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山县。
2.2合同估算价为4576.31万元。
2.3招标范围:辽宁省盘山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室内改厕5913座,室外改厕4087座,配套粪污收集管45000米。具体工程量详见图纸及清单。。
2.4工期要求:2020.5.6至2020.12.31,计划工期239天。(最终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同级及以上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其他要求:无。
4.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
4.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45万元;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须在2020-04-23 15:00前完成,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到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交纳的凭证。投标人未能够按时提供有效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交纳凭证复印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4-08 08:30至2020-04-15 16: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http://202.97.171.222/pj-jsgc-tb),按照相关程序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04-28 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http://202.97.171.222/pj-jsgc-tb。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7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盘山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盘山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盘锦市盘山县府前大街
联 系 人: 张宏伟 联 系 人: 刘畅
电 话: 15642788855 电 话: 3550305
传 真: 无 传 真: 无
电子邮件: psxnyncj2019@163.com 电子邮件: lnhcjs123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