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芜湖县人民法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3-14,截止日期:2020-03-13,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芜湖芜湖县法院司法辅助送达项目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安徽-芜湖-芜湖县,所属行业分类:法院,采购业主:芜湖县人民法院,中标商: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18000.00元,招标编号:WH12CG2020FW6683,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芜湖县法院司法辅助送达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芜湖县法院司法辅助送达项目
项目编号: WH12CG2020FW668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0年01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开标日期: 2020年03月13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18号B4栋5层
中标金额: 218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芜湖县法院司法辅助送达项目,数量:1,单价:218000.00元;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 温道安、方军、程美芳、陈德林、余韵
招标人名称:芜湖县人民法院
地址: 安徽省芜湖县湾沚镇湾石路延伸段
联系人:沈军
联系方式:18900537989
招标机构名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5层
项目负责人: 胡工 联系电话: 18226755389
收费标准: 公管【2016】139号文 收费金额: 3000元
公告期限:2020年03月13日 15时22分28秒至2020年03月17日 00时00分00秒(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皖江大市场 ,联系电话:18226755389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业绩1、云南昆明市盘龙山人民法院合同,2019年6月12日;
业绩2、辽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同,2019年10月31日;
业绩3、广东英德市人民法院合同,2019年7月02日。
特此公告。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