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辽宁省沈抚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3-03,截止日期:2020-3-23,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沈阳玄菟路污水处理站扩建工程,所属区域:辽宁-沈阳,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辽宁省沈抚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辽宁省沈抚新区玄菟路污水处理站扩建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沈抚新区备案。辽宁省沈抚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辽新区项目批[202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辽宁省沈抚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沈抚新区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辽宁省沈抚新区玄菟路污水处理站扩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选择合适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日处理污水2000立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原玄莬路污水处理站东侧绿化带内安装4套500立方米/日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水预处理系统及污泥处理系统利用污水处理站原有设施。
2.招标内容:对玄菟路污水处理站进行扩建,其中包含采购4套规模为500立方米/日的MBR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以及设备基础、给排水等相关建设内容,并承担污水处理站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期调试、运营、维护服务(运营期电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3.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合同估算价:1020万元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6.工期要求:30日历天(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含贰级)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备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同一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做废标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的盖章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四、投标
1.现场投标地点: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20万元
3.开标时间:2020年3月23日10时00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0年3月2日8时至2020年3月9日17时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 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 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辽宁省沈抚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抚新区金枫街75-1号
联系人:金光鑫
电 话:024-67980203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 系 人: 高文辉
电 话: 024-83733447-82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