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1-08,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朝阳朝阳市高铁北站交通枢纽工程PPP项目,所属区域:辽宁-朝阳,所属行业分类:交通枢纽,招标代理: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CY201907005,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朝阳市高铁北站交通枢纽工程PPP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朝阳市人民政府同意本项目采用PPP模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朝阳市人民政府作为项目授权主体,授权“朝阳市交通运输局(原朝阳市交通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朝阳市高铁北站交通枢纽工程PPP项目
2.项目编号:CY201907005
3.建设地点: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龙泉街道七道泉子北村。位于龙泉大街以北,高铁线路以南,文明路以东,吴家洼路以西,中七路沿南北方向居中贯穿,通过四条新建配套市政道路与城区周边主干道路实现便利连通。
4.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汽车客运站房,换乘中心、站前广场及地下停车场,地上综合停车场及附属设施,以及四条市政道路(吴家洼路、中七路、七道泉东街、中兴北路)及管网配套等基础设施工程。
5.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运作方式选择采取BOT(建设-运营-移交)。
6.项目需求及服务内容:确定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后,项目实施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双方签订《PPP项目合作合同》,朝阳市人民政府指定朝阳大运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人代表。以朝阳大运交通运输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朝阳智达交通枢纽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项目公司,双方共同出资进行增资扩股,完成股权改造。依据朝阳市人民政府的授权,项目公司进行本项目的设计、建设、投融资、运营维护和移交。
7.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全生命周期为20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18年。
8.项目总投资:153937.13万元。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申请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相关约束:
(1)与项目实施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申请;
(3)隶属同一集团下的子公司不得同时作为独立申请人或分别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按报名先后顺序,以先报名申请人为有效申请人);
(4)申请人需符合 《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 财金〔2019〕10号》文件规定;
4、申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五年内,所有负责的项目均未发生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申请人参与。如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其联合体成员人数不得超过三家,并满足以下条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符合“第1项至第4项”要求。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购买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01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69室)
3.资格预审文件免费领取。
四、申请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3、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
5、申请人提供符合《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 财金〔2019〕10号》文件规定的承诺书;
6、申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五年内,所有负责的项目均未发生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委托代理人一年以上(含)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
① 如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第1项至第7项”材料,第8项:委托代理人一年以上(含)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② 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须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2月03日 10:00(北京时间);
2.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预审时间为:2020年02月03日 10:00(北京时间);
2.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资格审核标准和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的审核方法采用合格制(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未参加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八、联系方式:
1.项目实施机构: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孙明超
联系电话:0421-2998502
联系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78号
2.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宾华、蒋衍、任洪建
联系电话:024-23180489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
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