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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怀远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整改补划项目中标公告BB2019HYCGZ152
2019-12-27 17:55:5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安徽-蚌埠-怀远县 中标商:  名称
加入时间:  2019.12.27 中标金额:  :42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2-27,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蚌埠怀远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整改补划项目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安徽-蚌埠-怀远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安徽盛康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商:名称,中标金额::42,招标编号::,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怀远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整改补划项目 

2、项目编号:BB2019HYCGZ152 

3、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201913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了《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依据该文件向各地提出相关工作意见和要求。按照文件有关规定,对怀远县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核实整改补划工作。详见采购需求。

4、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完成合格的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工作  

5、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6、采购预算:   50万元   

7、采购公告日期:  2019125 

8、开标(采购)日期:2019122614:30

9、评审委员会名单:  王荣(组长)、王阳春、张雪峰、朱焕永、严俊(业主评委) 

10、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怀远县新城区榴城路227号

招标(采购)单位联系人: 严俊 ,联系电话:18158988261

11、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盛康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怀远县榴城镇禹都华庭西区西门96号 

项目负责人:  王工  ,联系电话:15955176156

12、收费标准: 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  0.75万元

13、公告期限:2019 12 27 日至  2019  12 30

14、中标人:

名称:千景空间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安云路83-2-2-4号 ,中标金额: 42万元 

资格能力条件: 土地规划甲级资质  

质量:   合格   

业绩: 晴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1646日)、剑河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15227日)、纳雍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181220日)、大方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1914日);  

获奖: 贵州省优秀测绘工程三等奖(镇远县江口壕口、苏家寨土地整理项目现状测量)、贵州省优秀测绘工程二等奖(贵州省安龙县新安镇招堤栖凤办事处土地整治项目测量)、贵州省优秀测绘工程三等奖(瓮安县猴场镇2013年度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现状测量)、贵州省优秀测绘工程三等奖(都均市凯口镇凯口村2013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现状测量)

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张辉、测绘与土地规划专业高级职称、黔特高201300282

项目负责人业绩:晴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1646日)、剑河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15227日)、纳雍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181220日)、大方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1914日);

综合评标法得分:77.94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其他: 无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投标单位(供应商)在递交纸质版质疑函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969471193@qq.com邮箱。

统一受理部门:安徽盛康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2-868556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1227


关键字:其他,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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