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2019年7月5日发布项目编号Z320681190349(ZB257)的启东市社会面监控六期(图像信息服务一期)项目招标公告及文件,现根据投标人的疑问对相关要求作如下补充:
一、在附件中第五部分“详细服务内容要求”第一项“使用内容及投标清单”的第二子项“后端机房(含软硬件)”表格中,第一行“IDC机房租用”中原文“位置:以启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为原点,半径5公里范围之内;”更正为“位置:以启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为原点,半径5公里范围之内,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二、在商务技术部分:标段一评分标准中前端演示14分部分中原文:“记录每种监控使用类型按白天、晚上搭建图像效果展示(16分)”,更正为“记录每种监控使用类型按白天、晚上搭建图像效果展示(14分)”
三、本补充通知与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四、、本补充通知作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启东市公安局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