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郑州市中原区新街坊小学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8-16,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郑州书法教室和办公楼露台装修项目成交公告,所属区域:河南-郑州-中原区,所属行业分类:办公,招标代理: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郑州市中原区新街坊小学,招标编号:磋商-2019-131,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新街坊小学书法教室和办公楼露台装修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磋商-2019-131
三、评审日期:2019年8月15日
四、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8月2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各项内容 |
河南宏一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郑州二七区京广中路32号院附1号3号楼2层3号 |
191002.78元 |
主要成交标的的基本概况:郑州市中原区新街坊小学书法教室和办公楼露台装修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各项内容。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 吴钧 王科 陈亚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和招标文件约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捌仟元整,由成交单位承担。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参与本项目磋商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郑州市中原区新街坊小学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371-63390168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协和路与煤机路交叉口西200米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包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225115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邮政编码:450000
采购人名称:郑州市中原区新街坊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6日[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