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6-30,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温州平阳县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PPP项目工程跟踪审计/[]中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温州-平阳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中标商:中标金额,中标金额:,招标编号:PXCG190528060,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阳县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PPP项目工程跟踪审计中标/成交结果的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平阳县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PPP项目工程跟踪审计
三.采购项目编号:PXCG190528060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6月14日
七.定标/成交日期:2019年6月28日
八.中标/成交结果: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平阳县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PPP项目工程跟踪审计 |
1 |
81万元 |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安海大厦C幢2单元1010室) |
500000元 |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赵成丽(组长)、张隼、潘晓珍
十.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其它事项: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二.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577-63682718、13395775339
联系传真:0577-63682718
代理机构地点:平阳县鳌江镇工兴路90号
2、采购人: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58190787
传 真:0577-58190787
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人民路262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3889763
传 真:0577-63889959
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平阳县财政局
十三.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