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执行送达、调查及部分事务性工作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所属区域: | 四川-成都-青羊区 | 中标商: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华正街33号嘉好大厦7层; |
加入时间: | 2019.06.13 | 中标金额: | 1300000元 |
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6-14,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成都执行送达、调查及部分事务性工作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青羊区,所属行业分类:法院,采购业主: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中标商: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华正街33号嘉好大厦7层;,中标金额:1300000元,招标编号:5101052019000101,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执行送达、调查及部分事务性工作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052019000101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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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 |
代理机构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唐荣,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采购人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署前街42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黄老师.028-86631508 |
项目联系人 |
唐荣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17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6-13 17:00 |
项目包个数 |
1 |
开标时间 |
2019-06-05 11:30 |
中标日期 |
2019-06-13 13:3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05-15 15:43 |
总中标金额(元) |
1300000元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执行送达、调查及部分事务性工作外包服务;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服务要求:详见本公告备注内容.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华正街33号嘉好大厦7层;中标金额:1300000元.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该费用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规定收取(计费基数以采购预算为准)。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7560元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王荣(评标小组组长)、万姝、潘攀、郭静、黄柯(采购人代表)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一、项目用途: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效,进一步推进执行案件分段集约化管理,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提升案件质效。二、简要技术要求: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效,进一步推进执行案件分段集约化管理,目前通过借助社会力量参与司法供给,将执行案件财产调查工作外包,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提升案件质效。三、合同履行日期: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19年12月31日。 |
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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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公告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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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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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行业划分 |
O819 |
评审情况 |
附件 |
备注 |
一、本次采购预算为1320000元;计划号:(2019)0329号。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6275406。四、本项目已落实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策目标。五、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5月15日;采购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六、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八、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联系人:万方仪;联系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01。九、履约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19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十、主要中标内容:执行送达、调查及部分事务性工作外包服务,主要包括:(一)集中查询、查封、送达:根据采购人委托办理成都市21区县市范围内不动产、车辆、股权查封、成都范围内公函送达工作(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每周2次;成都市车管所每周2次;其他15个区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每月2-4次;股权等财产性查封预计20次/月;公函送达预计20次/月)。(二)房屋查封后处置前的调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前往房屋所在地调查房屋现状、在开发商处调查房屋是否存在欠费、张贴责令函、腾退公告等工作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与房屋处置相关的调查工作。预计90件/月等相关内容;服务要求:拟投入项目人员配置及专业技术能力(拟投入本项目团队组成、完成类似项目经验或与项目实施相关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所需的设施设备(与本项目完成有关的软硬件配置,提供设施设备清单)。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务实可行的增值服务措施或有利于采购人的服务承诺等相关相关要求。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
PPP项目标识 |
否 |
关键字:法院,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