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频道 > 中标公告 > 广西招标网 > 桂林招标网 > 正文
广西恒晟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关于龙胜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一批)PE复合塑料给水管(GLZC2019-J1-14003-HSHJ)成交公告
2019-03-19 02:41:1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西-桂林-龙胜县 中标商:  湖北中硕科技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3.18 中标金额:  

摘要:本公告受龙胜各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3-19,公告主要内容为:桂林广西恒晟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关于龙胜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一批)PE复合塑料给水管(GLZC2019-J1-14003-HSHJ)成交公告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广西-桂林-龙胜县,所属行业分类:PE,招标代理:广西恒晟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龙胜各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中标商:湖北中硕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广西恒晟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受龙胜各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委托,于2019年 3月15龙胜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一批)PE复合塑料给水管【GLZC2019-J1-14003-HSHJ】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龙胜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一批)PE复合塑料给水管
项目编号:GLZC2019-J1-14003-HSHJ
项目简要说明: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功能或性能
1
龙胜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一批)PE复合塑料给水管
35000

PE100级 De25PE复合管 国标 1.6MPa
2
25000

PE100级 De32PE复合管 国标 1.6MPa
3
35000

PE100级 De40PE复合管 国标 1.6MPa
4
8000

PE100级 De50PE复合管 国标 1.6MPa
5
3900

PE100级 De63PE复合管 国标 1.6MPa
6
300

PE100级 De90PE复合管 国标 1.6MPa

二、公告媒体及日期:2019年3月7日在http://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 (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lls.gov.cn/(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三、谈判信息
1、谈判日期:2019年 3月15日
2、谈判地点: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镇体育路5号)
3、谈判小组成员:张华、李波、杨盛宗
四、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 湖北中硕科技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公安县经济开发区青吉工业园兴盛路
3、成交金额(大写):壹佰零伍万壹仟叁佰陆拾肆元整(¥1051364.00元)
4、合同履行日期(交付使用期):竞标人应在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5、成交标的基本信息:(见下表)

项号
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免费保修期
1
龙胜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一批)PE复合塑料给水管
中硕牌 PE100级 De25PE复合管 国标1.6MPa
35000

4.69
5年
2
中硕牌 PE100级 De32PE复合管 国标1.6MPa
25000

7.66
3
中硕牌 PE100级 De40PE复合管 国标1.6MPa
35000

11.9
4
中硕牌 PE100级 De50PE复合管 国标1.6MPa
8000

18.47
5
中硕牌 PE100级 De63PE复合管 国标1.6MPa
3900

29.3
6
中硕牌 PE100级 De90PE复合管 国标1.6MPa
300

57.28


五、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龙胜各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址:胜各族自治县兴龙西路 20 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5078996800
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恒晟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西城大道与世纪大道交叉口飞扬国际T6 幢12层1210、1212室
项目联系人:唐 ,联系电话: 0773-2809166;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7511322。
七、成交公告期限: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恒晟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恒晟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8

关键字:PE,广西
About Us - 关于我们 - 服务列表 - 付费指导 - 媒体合作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友情链接
Copyright©2014安装信息网 www36qyk.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371-61311617 邮箱:zgazxxw@126.com 豫ICP备18030500号-4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
安全联盟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