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卢氏县沙河乡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6-30,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三门峡卢氏县2017年度天保工程人工造林项目(沙河乡)-结果公告结果公告,所属区域:河南-三门峡-卢氏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卢氏县沙河乡人民政府,中标商:卢氏县祥达农林牧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卢采购(2018)第413号,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谈判条件
卢氏县2017年度天保工程人工造林项目(沙河乡),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到位。该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沙河乡人民政府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采购人:卢氏县沙河乡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卢氏县2017年度天保工程人工造林项目(沙河乡)3.项目编号:卢采购(2018)第413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内容:卢氏县2017年度天保工程人工造林1540亩
6.采购预算:¥770000.00元
7.质量要求:达到卢氏县天保工程人工造林验收办法
8.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三、谈判信息
1.谈判日期:2018年06月26日15时00分
2.谈判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卢氏县伏牛路与新建路交叉口原农商行四楼)
3.谈判小组成员:王成博、谢文燕、任丽
四、成交供应商信息
成交供应商:卢氏县祥达农林牧有限公司
地址:城关镇南新村小区
成交金额:大写:柒拾陆万伍仟叁佰元整
小写:¥765300.00元
成交内容:卢氏县2017年度天保工程人工造林1540亩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质量:达到卢氏县天保工程人工造林验收办法
法定代表人:杨红霞
项目负责人:李小东
联系电话:13569601100
五、代理服务费
按照国家发改委【2011】第534号文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下浮30%及发改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支付方式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该代理服务费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现金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此费由响应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11479.50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信息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卢氏县沙河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管大江
电话:13639831663
地址:卢氏县沙河乡沙河街
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志翔
电话:15639829552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316号
各响应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质疑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