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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市第二医院东院区保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2018-03-22 12:40:25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福建-龙岩 中标商:  
加入时间:  2018.03.21 中标金额: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3-22,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龙岩龙岩市第二医院东院区保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所属区域:福建-龙岩,所属行业分类:医院,招标编号:[350800]F[GK]2017361,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龙岩市第二医院东院区保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350800]F[GK]2017361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3-21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龙岩市第二医院

乙方上海遥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00]F[GK]2017361龙岩市第二医院东院区保洁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1 1-1 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 2 1441440 物业服务 按招标文件要求 两年
合计: 144144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肆万壹仟肆佰肆拾元整(¥144144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北城双洋西路8号

4.3交付条件:见合同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根据乙方保洁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服务质量,甲方要求乙方更换保洁人员,乙方应在15日内更换、配置合格的服务人员。2、甲方不承担乙方员工的意外伤害、工伤责任及其它与甲方无关的债务纠纷。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交付风险抵押金人民币陆万零陆拾元整(¥:60060元)。合同期满如无违约,风险抵押金(不计利息)全额退还给乙方。2、乙方必须制定相关制度,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建立管理组织架构、配备足够的专职管理人员,甲方有权对此进行监督管理。3、乙方在甲方设立作业场所,在作业现场上受乙方领导,在行政上受甲方领导,在业务上受甲乙双重领导。乙方必须保证值班人员24小时(含节假日)电话畅通状态。4、乙方设置岗位人数为 26人(祥见附件一),乙方每月必须到科室进行人员考勤签字。考虑到乙方在实际用工过程中人员流动频繁等原因导致临时性部分岗位人员缺失,乙方应统筹条配做好岗位工作并积极采取措施保证人员尽快到岗。5、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后15日内配置合同约定的岗位人数,如未达到指定人数, 30日内必须到岗,如未能全部到岗,按减少人数扣当月人均服务费,(到岗人数以甲方抽查时实际在岗人数为准)。6、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本职工作岗位,若乙方主管负责人不在工作现场,乙方临时负责人应接受甲方主管负责人的监督指导。7、乙方提供的服务时间按各服务实际需求合理安排。对特殊岗位如门诊等科室,根据病人诊疗需求,安排弹性工作时间。对特殊区域实行24小时不间断服务(根据实际需要)。8、若遇重大应急卫生事件处理时(如:非典、禽流感、登革热、埃博拉等),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各项保洁工作。9.对科室急事,分紧急程度,要求物业服务人员在15分钟内到现场并及时解决问题。在日常工作中病区、科室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一般不超过4小时解决或解答,比较复杂问题,2天内予以解决。病区保洁工作应严格按医院规定和病区护士长对保洁工作的规定和要求执行;10、乙方在工作中不慎将甲方所管辖区域内的建筑物、设施设备、材料及甲方客户物品损坏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11、乙方雇佣的服务人员应遵守计划生育有关政策及规定,若有违反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12、乙方应负责教育监管服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不得索要病人及家属财务,一经查实,按10倍金额处罚(从单月服务费中扣除)。13、乙方负责协调解决员工与患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对被投诉的员工做出书面处理意见,并抄送甲方。14、严格执行服务承诺,接受群众监督,执行不好则严格处罚,按条款列入考核,与当月承包酬金挂钩。15、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因员工未尽义务违反操作流程或规章制度给甲方或病人造成经济损失、人身伤害及其它不良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16、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要求执行,严防院内交叉感染发生,违反规定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一)设立医院质量考评小组:考评小组成员:总务处、医务处、护理部和院感科。(二)制定质量标准和考评细则详见附件(二)、附件(三)。(三)处罚细则1、各病区科主任或护士长每月对本病区内保洁人员进行综合考评一次,并将考评表提交总务处。合格为85分,综合评分低于85分、高于80分(含80分),每降低扣200元;低于80分、高于75分(含75分),每降低1分扣400元,低于75分,每降低1分扣600元。2、医院质量监督考评小组每季综合考评一次,合格为85分,综合评分低于85分、高于80分(含80分),每降低扣300元;低于80分、高于75分(含75分),每降低1分扣600元,低于75分,每降低1分扣900元。3、乙方连续三个月考评成绩低于75分,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4、医疗垃圾处理中,乙方未按规定进行处理,甲方有权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对乙方进行200元(包含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处罚,处罚费用从当月保洁费中扣除。5、污水处理站日常运行中,乙方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进行操作或操作不当造成水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200元(包含200元)以上10000元的处罚,处罚费用从当月保洁费中扣除。乙方自愿同意和接受甲方上述的考评和处罚,并愿意接受甲方的考评结果和处罚内容。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服务费,每月服务费金额为陆万零陆拾元整(¥60060元), 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的服务费发票,甲方在每月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款项。如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结束第二天。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60060元

9、合同有效期

两年

10、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二)若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所在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一)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二)若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所在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甲方:福建省龙岩市第二医院 乙方:上海市遥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甲方申请并经龙岩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委托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福建省龙岩市第二医院东院保洁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350800]F[GK]2017361)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范围 保洁的内容与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标准以招标文件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执行,乙方投标文件的内容只能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若低于招标文件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保洁工作及服务进行监督管理,根据乙方保洁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服务质量,甲方要求乙方更换保洁人员,乙方应在15日内更换、配置合格的服务人员。 2、甲方不承担乙方员工的意外伤害、工伤责任及其它与甲方无关的债务纠纷。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建立管理组织架构、制定相关制度,配备足够的专职管理人员,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定期进行督查,组织召开管理会议,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2、乙方在甲方设立作业场所,在作业现场上受乙方领导,在行政上受甲方领导,在业务上受甲乙方双重领导。乙方必须保证值班人员24小时(含节假日)电话畅通。 3、乙方设置岗位人数为 26人(详见附件一),甲方随时抽查实际在岗服务人数,若在岗人数少于配置人数,则按缺岗人数扣当月人均服务费。 4、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本职工作岗位,若乙方主管负责人不在工作现场,乙方临时负责人应接受甲方主管负责人的监督指导。 5、乙方提供的服务时间按各服务实际需求合理安排。对特殊岗位如门诊等科室,根据病人诊疗需求,弹性安排工作时间。对特殊区域实行24小时不间断服务(根据实际需要)。 6、若遇应急卫生事件处理时(如:大型抢救、非典、禽流感、登革热、埃博拉等),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各项保洁工作。 7.对科室急事,要求物业服务人员在15分钟内到现场并及时解决问题。在日常工作中病区、科室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一般不超过4小时解决或解答;比较复杂问题,2天内予以解决。病区保洁工作应严格按医院规定和病区护士长对保洁工作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8、乙方在工作中不慎将甲方所管辖区域内的建筑物、设施设备、材料及甲方客户物品损坏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雇佣的服务人员应遵守计划生育有关政策及规定,若有违反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0、乙方应负责教育监管服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不得索要病人及家属财物,一经查实,按10倍金额处罚(从当月服务费中扣除)。 11、乙方负责协调解决员工与患方之间发生的纠纷,对被投诉的员工做出书面处理意见,并抄送甲方。 1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服务承诺,接受群众监督,执行不好则严格处罚,按条款列入考核,与当月承包酬金挂钩。 13、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因员工未尽义务违反操作流程或规章制度给甲方或和患方造成经济损失、人身伤害及其它不良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15、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要求执行,严防院内交叉感染发生,违反规定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16、电梯、污水、绿化人员须持证上岗,人员要求按投标文件,若有变更须经甲方同意。 四、服务内容 (一)工作区域服务内容与要求 详见(附件一)。 (二)生活区域服务内容及要求 1、各住宅楼门户以外的天棚楼梯、扶手及楼宇防盗铁门卫生,楼梯每月清洗2次、每周扫2次。若生活区物业成立或政策性因素时服务须终止,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补偿。 2、各住宅楼周边公共卫生(含道路、空闲地、球场、绿化带、边坡、园林花圃、园林水池设施、水沟等)。 (三)垃圾处理 1、保洁范围内的各类生活区垃圾日产日清(负责收集至指定垃圾中转站)。 2、保洁范围内医疗垃圾需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1)乙方需按规范负责医疗垃圾、玻璃瓶及软包装袋等垃圾的分类、收集,医疗垃圾送指定贮存处;医疗垃圾保证科室日产日清,每天规定收集两次。 (2)如乙方在医疗垃圾处理过程中,未按规范操作造成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服务质量考核 (一)设立医院质量考评小组,定期进行考评。 考评小组成员:分管副院长、总务处、医务处、护理部、院感科和监察室。 (二)制定质量标准和考评细则 详见附件(二)、附件(三)。 (三)处罚细则 1、各病区科主任或护士长每月对本病区内保洁人员进行综合考评一次,并将考评表提交总务处。合格为85分,综合评分低于85分、高于80分(含80分),每降低1分扣200元;低于80分、高于75分(含75分),每降低1分扣400元;低于75分,每降低1分扣600元。 2、医院质量监督考评小组每季综合考评一次,合格为85分,综合评分低于85分、高于80分(含80分),每降低1分扣300元;低于80分、高于75分(含75分),每降低1分扣600元,低于75分,每降低1分扣900元。 3、乙方连续三个月考评成绩低于75分,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医疗垃圾处理中,乙方未按规定进行处理,甲方有权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对乙方进行200元(包含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处罚,处罚费用从当月保洁费中扣除。 5、污水处理站日常运行中,乙方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进行操作或操作不当造成水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200元(包含200元)以上10000元的处罚,处罚费用从当月保洁费中扣除。 乙方自愿同意和接受甲方上述的考评和处罚,并愿意接受甲方的考评结果和处罚内容。 六、付款方式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交付保证金人民币陆万零陆拾元整(¥:60060元)。合同期满如无违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全额退还给乙方。若因乙方责任造成合同终止,直接影响甲方工作正常运行,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保证金,并且赔偿甲方一个月的服务费。 2、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服务费,每月服务费金额为陆万零陆拾元整(¥60060元), 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的服务费发票,甲方在每月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款项。如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结束第二天。 3、如果乙方为甲方服务的工作区域和工作项目出现增减等变更的情况,服务费则依据实际增减的数量,由双方依据有关规定作相应的调整。 七、合同期限 合同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止,服务期限为2年。 八、争议解决及处理 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 若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项目所在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补充与附件 (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二)合同及附件内容涉及双方的商业机密,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及附件内容透露给第三方。 (三)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从 2017 年12月1日起生效。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龙岩市第二医院 乙方: 上海遥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龙岩市新罗区北城双洋西路8号 住所: 上海市普陀区真南路1226弄康健广场3号楼204A室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朱军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朱万里
联系方法: 0597-3399711 联系方法: 13812267025
开户银行: 建行龙岩第一支行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上海市真南支行
账号: 35001697707052511336 账号: 1001151209000150752


签订地点:福建省龙岩市第二医院



签订日期:2018年03月21日



关键字:医院,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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