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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宦溪镇污水处理厂及村级污水处理运营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2018-03-20 12:10:52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福建-福州 中标商:  
加入时间:  2018.03.19 中标金额: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3-20,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福州宦溪镇污水处理厂及村级污水处理运营服务政府采购合同,所属区域:福建-福州,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编号:[350111]XR[GK]2017004,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宦溪镇污水处理厂及村级污水处理运营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350111]XR[GK]2017004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3-19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人民政府

乙方厦门绿动力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11]XR[GK]2017004宦溪镇污水处理厂及村级污水处理运营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1 1-1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1 687000 运营服务 从合同签订之日至2019年12月31日 1、设立售后维修点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并承诺在合同期内负责设备的维修服务和技术支持(每年至少一次免费的定期巡检);2、要保证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收集系统正常运行,做好设施的维护,保证设施性能完好;3、在运营期内,应建立运营日记,记录每一设施的运营情况、处理效果、事故、设施的检修等事项,每月要向招标人上报一份完整的运行记录。要及时上报污染物监测情况(1次/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在运营期内每天要有人值班,发现污水站都没人值班,一次扣款1000元;5、污水处理设施底泥属危险废物,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转运需办理危险废物转运审批联单后方可转运;6、运营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检测药剂费、设备检修更换费等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合计: 687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捌万柒仟元整(¥687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至2019年12月31日

4.2交付地点:晋安区宦溪镇人民政府宦溪镇污水处理厂

4.3交付条件:年运行天数365日,且符合技术规范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技术要求1、描述1.1宦溪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设备及厂外管网运营服务 1.1.2污水处理设施规模:500t/d。1.1.3工 艺: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斜板沉淀。1.1.4厂外管网:重力管2356米,设计接户支管1000米。1.1.5设备:鼓风机2台,污水泵4台(格栅集水井2台,污泥回流泵1台,污泥泵1台)。1.2村级污水处理设施(人工湿地)运营服务1.2.1宦溪村人工湿地4个;重力管359米,接户支管155米;1.2.2板桥村人工湿地6个;重力管434米,接户支管185米; 1.2.3弥高村人工湿地2个;重力管1587米,接户支管356米1.2.4鹅鼻村人工湿地3个;重力管476米,接户支管235米;1.2.5创新村人工湿地8个;重力管1876米,接户支管567米;1.2.6黄土岗人工湿地3个;重力管637米,接户支管256米; 1.2.7降虎村2个;重力管679米,接户支管265米;1.2.8洲洋村1个;重力管784米,接户支管354米;2、技术指标: 2.1宦溪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设备及厂外管网运营服务 2.2设计进水水质: PH6-9、BOD5≤180mg/L、COD≤80~250mg/L、SS≤150~200mg/L、氨氮≤35mg/L、总磷≤5mg/L、动植物油≤50mg/L、LAS≤20mg/L。2.3设计出水水质: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要求;PH6-9、BOD5≤20mg/L、COD≤60mg/L、SS≤20mg/L、氨氮≤8mg/L(温度低于12°时为15mg/L)、总磷≤1mg/L、动植物油≤3mg/L、LAS≤1mg/L;数据要求:每月15日前提供当期由计量认证单位提供进出水水质监测报告。运行要求:年运行天数365日,且符合技术规范。2.4宦溪镇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运行要求:常年管网完好率达95%以上。3、承包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至2019年12月31日。4、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标准A污水处理厂运行标准。出水水质应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要求。①.要保证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收集系统正常运行,做好设施的维护,保证设施性能完好。②.在运营期内,应建立运营日记,记录每一设施的运营情况、处理效果、事故、设施的检修等事项,每月要向招标人上报一份完整的运行记录。要及时上报污染物监测情况(1次/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③.污水处理设施底泥属危险废物,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转运需办理危险废物转运审批联单后方可转运。④.人员要求每天值班巡逻并签到。B村级污水处理设施(人工湿地)①.要保证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收集系统正常运行,做好设施的维护,保证设施性能完好。②在运营期内,应建立运营日记,记录每一设施的运营情况、处理效果、事故、设施的检修等事项,每月要向招标人上报一份完整的运行记录,每个村抽取一个较大的人工湿地每年做一次污染物检测,并及时上报检测情况;③定期修剪、补种人工湿地植物,清除杂草。二、售后服务要求1、中标人有责任在用户所在地设立售后维修点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并承诺负责设备的终身维修服务和技术支持(每年至少一次免费的定期巡检),以上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说明。2、要保证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收集系统正常运行,做好设施的维护,保证设施性能完好。3、在运营期内,应建立运营日记,记录每一设施的运营情况、处理效果、事故、设施的检修等事项,每月要向招标人上报一份完整的运行记录。要及时上报污染物监测情况(1次/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在运营期内每天要有人值班,发现污水站都没人值班,一次扣款1000元。5、污水处理设施底泥属危险废物,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转运需办理危险废物转运审批联单后方可转运。6、运营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检测药剂费、设备检修更换费等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甲方应于当年7月和次年1月各向乙方支付50%的年度运营费用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3%。说明: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保函形式或现金方式向采购方缴纳合同价的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提交经审核合格通过的所有成果后且中标人提交退款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从合同签订之日至2019年12月31日。

10、违约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人民政府 乙方: 厦门绿动力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100号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黎红安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3850159961
联系方法: 13665031293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福州市晋安区



签订日期:2018年03月19日



关键字:污水处理,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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