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2-26,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福州2017年农业地质调查评价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所属区域:福建-福州,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编号:[3500]YFCG[GK]2017016-3,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3500]YFCG[GK]2017016-3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2-26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乙方: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二地质勘查院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YFCG[GK]2017016-3的2017年农业地质调查评价项目监理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工程监理服务 | 工程监理服务 | 1 | 1151300 | 无 | 无 | 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提供售后服务 |
合计: | 11513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伍万壹仟叁佰元整(¥11513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直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毕、资料移交备案的全过程监理。;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金泉路38号;
4.3交付条件:完成招标文件与合同约定事项。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工作项目:第一期2017年农业地质调查评价及区域地质调查和矿产地质调查项目共14个,第二期项目根据甲方提供的任务书为准。 5.2按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技术服务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乙方监理服务项目野外工作完成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再支付40%,乙方提交监理服务报告等成果资料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再支付20%,工程竣工验收直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毕、资料移交备案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剩余的10%。乙方每次申请付款前应提供书面申请及对应金额税务发票。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所需监理工程项目工期为2018年02月-2019年06月,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直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毕、资料移交备案全过程监理(如监理工程项目工期延长,监理服务期限相应顺延)。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保密措施不到位,导致甲方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其他责任以乙方提供的保密承诺书为准。 10.2监理过程中检查比例低于合同约定比例的,除补做检查外,每项还应按合同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3未及时提交监理报告的,除补充提交相关报告外,还应按每份壹万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4未按投标文件确定的项目主要人员开展监理工作,主要人员变更未经甲方确认的按壹万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并按本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保密要求:按甲、乙双方签定的保密协议执行。
甲方: |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 乙方: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二地质勘查院 |
住所: |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 住所: | 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1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黄树峰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沈开和 |
|
联系方法: | 0591-87665771 | 联系方法: | 13600981984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大学城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500 1619 9010 5968 8888 |
签订地点:福建省国土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