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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师范学院物信学院影像测量仪及机电工程设计工作站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2018-01-26 12:20:24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福建-泉州 中标商:  
加入时间:  2018.01.26 中标金额: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1-26,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泉州泉州师范学院物信学院影像测量仪及机电工程设计工作站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所属区域:福建-泉州,所属行业分类:工程设计,招标编号:[350500]BLZX[TP]2017005-3,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泉州师范学院物信学院影像测量仪及机电工程设计工作站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350500]BLZX[TP]2017005-3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1-26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泉州师范学院

乙方厦门迈纳光学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00]BLZX[TP]2017005-3泉州师范学院物信学院影像测量仪及机电工程设计工作站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1 1-1 影像测量仪 影像测量仪 1 333980 VMC432全自动影像测量仪 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日全部交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自安装、调试、培训完成之日起一年内为产品的保修期,终身维护。
合计: 33398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叁仟玖佰捌拾元整(¥33398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5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州师范学院东海校区

4.3交付条件:所供货物须满足采购人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中标人必须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提供设备、配件、材料及工具,并负责所供设备、软件、配件、材料及工具的包装和运保、安装、调试、维修及培训。(2)、本项目所有货物的免费质量保修期为验收合格后12个月或以上;设备在保修期内要求定期回访、维护,有问题做到及时处理。接到采购人的维修维护请求后,中标人应及时做出维修反应,远程解决不了的问题则2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如果产品故障在检修12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中标人应在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产品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产品供采购人使用,直至故障产品修复。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a.第一步:出厂检验。成交供应商需提供设备、安装材料、工具、软件包和文件的发货清单和计划,发货计划应经采购人认可后实施。成交供应商负责所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保证产品原产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在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统一软件设置和安装,并负责将产品送达交货地点,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原装拼配设备的证明资料和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单位)在设备(含软件)到货后,将按合同规定对所交货物进行清点、核对和商检。 b.安装调试和初验收。货物送至采购人安装现场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共同对货物的数量、基本质量、外包装等逐项检验,并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集成,系统集成完成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单位)对设备和系统集成组织初验。初验后进入系统设备的试运行阶段。本次采购货物的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国家有关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 c.项目验收: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软硬件问题,应由成交供应商及时处理修正,由采购人组织,对所购货物主要指标(如设备配置、品牌指标、可靠性、稳定性等)、集成情况和培训情况进行验收,如设备测试不合格,或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服务未能满足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规定要求,验收将不予通过。 b.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检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商务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总金额100%。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

9、合同有效期

自签订之日起合同生效

10、违约责任

10.1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不可抗力除外),且未经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1%。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1%。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10.2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500元违约金。但是,延期服务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5%。10.3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自行解除合同,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金及违约金从自行解除合同之日计算十日內付清。10.4合同生效后,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支付的合同履约及质量保证金;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合同履约及质量保证金。10.5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10.5.1 所提供的货物、服务与响应文件的承诺不相符;10.5.2 不能按期交货或交付使用的,并造成合同工期延误,若甲方不终止合同,每延误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支付给甲方;10.5.3 不能达到《谈判文件》及投标承诺的要求;10.5.4 乙方违反承诺的品牌、生产厂家、报价、质量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技术与性能、售后服务的内容行为;10.5.5未经甲方同意将项目转包他人;10.5.6乙方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10.6对于不可抗拒的原因等客观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根据客观情况协商处理;10.7乙方在货物运输、装卸、安装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的事故,造成仪器及软件或配件的损坏概由乙方负责。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因履行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照其现行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中标人必须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提供设备、配件、材料及工具,并负责所供设备、软件、配件、材料及工具的包装和运保、安装、调试、维修及培训。 14.2本项目所有货物的免费质量保修期为验收合格后12个月或以上;设备在保修期内要求定期回访、维护,有问题做到及时处理。接到采购人的维修维护请求后,中标人应及时做出维修反应,远程解决不了的问题则2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如果产品故障在检修12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中标人应在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产品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产品供采购人使用,直至故障产品修复。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泉州师范学院 乙方: 厦门迈纳光学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 住所: 厦门湖里区马垄路17号SO商务C区302室
单位负责人: 屈广清 单位负责人: 叶加油
委托代理人:









林建全 杨惠山
委托代理人:









叶加油
联系方法: 18876553781
联系方法: 18005027778
开户银行: 泉州市建行丰泽支行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市同安支行
账号: 35001656007059000262 账号: 40390001040043990


签订地点:泉州


签订日期:2018年01月26日



关键字:工程设计,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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