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盘锦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石新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7-25,截止日期:2017-7-24,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盘锦宜居乡村建设项目,所属区域:辽宁-盘锦,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盘锦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盘锦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石新镇人民政府,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开标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1、项目名称:盘锦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石新镇人民政府宜居乡村建设项目
2、招标单位:盘锦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石新镇人民政府
3、项目地点:盘锦市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石新镇
4、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5、计划工期:2017年8月24日开工至2017年10月11日竣工,计划工期49天
6、招标范围:宜居乡村建设路肩硬化及边沟、围墙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标准:合格
8、合同估算价:250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建造师)的;
4、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本次招标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和分包,如有发现作废标处理。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7年7月24日-2017年7月28日(双休日休息),8:30时-11:00时, 13:30时-16:00时。
2、报名地址:盘锦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3、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公室(地址: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三楼302室、联系电话:0427-8650057)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审查时投标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将复印件按报名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凭资格审查确认函到盘锦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7)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9)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出售招标文件的起止时间及地点:请于2017年7月24日-2017年7月28日(双休日休息),8:00时-11:00时,13:00时-16:00时,在盘锦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叁拾柒万伍仟元(小写:375000.00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2017年8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石新镇人民政府
地 址:盘锦市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石新镇
联 系 人:李德军
电 话:13842773101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裕祥融城小区5#楼6层
联 系 人:冯欣欣
电 话:0427-2875310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联 系 人:刘漫 财务室电话:0427-2835656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