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段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10,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抚顺2017年清原县提级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所属区域:辽宁-抚顺-清原县,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段,招标文件售价:500,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2017年清原县提级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2017年清原县提级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招标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段
3.合同段划分:三个合同段,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7年6月20日,竣工日期2017年9月20日
5.资金来源及计划投资:省计划补贴;第一合同段212.96万元;第二合同段244.76万元;第三合同段255.88万元,总投资额:713.60万元。
6.项目地点:清原满族自治县;
7.招标范围:清原县提级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8质量标准:合格
9.投标保证金:第一合同段4万元;第二合同段5万元;第三合同段5万元(必须基本账户转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1)资质等级: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
(2)企业业绩:在近三年内至少曾独立完成过1项国省干线工程且单项工程合同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及网上核查结果)。注:类似工程指公路标志、护栏等公路安全设施工程。
(3)投标人应具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7 年5月10日至2017年5月16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节假日休息)
2.报名要求:投标人将相关资料递交到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报名箱进行报名。报名需提供上述资质要求的材料的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进行报名(注明所投工程名称及所投标段、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不合格的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3.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2017 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23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按招标代理公司通知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 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东侧)。
2.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完整版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请各投标人按完整版公告提交审查资料。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段 联 系 人: 崔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杜先生 联系电话:024-83733447-84/ 13889319295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