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重庆奉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4-13,公告主要内容为:重庆奉节县奉节县长安土家族乡石罐村二三级污水管网工程,所属区域:重庆-奉节县,所属行业分类:管网工程,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重庆奉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 2017年4月13日—— 2017年4月17日)
项 目 名 称 |
奉节县长安土家族乡石罐村二三级污水管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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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072727 | |||||
招 标 人 |
重庆奉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3-56562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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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023-67644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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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侯选人 |
重庆市宇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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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侯选人 |
重庆华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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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侯选人 |
重庆市忠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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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中 标人 |
重庆市宇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73.8108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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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商 注 册 号 |
91500230621241704U |
组织机构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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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3-56683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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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
023-85165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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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发改委 |
023-56557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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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重庆奉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3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3日(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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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