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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凌海市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7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2017-03-25 01:59:5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辽宁-锦州-凌海 中标商:  
加入时间:  2017.3.24 中标金额: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3-25,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锦州凌海市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7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所属区域:辽宁-锦州-凌海,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凌海市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7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已经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锦发改发【2017104号),项目业主为凌海市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 五 个标段:

一标段:凌海市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7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

二标段:凌海市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7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

三标段:凌海市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7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三标段

四标段:凌海市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7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四标段

五标段:凌海市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7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五标段

2.2建设地点:一标段闫家镇邢家村;二标段新庄子镇大明村;三标段新庄子镇六段村;四标段三台子镇枣园子村;五标段三台子镇大中村。

2.3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粮田2.0万亩。

一标段:闫家镇邢家村5000亩、机电井22眼、3m砂石路7.335公里、4m砂石路1.528公里、3m混凝土路1.463公里、4m混凝土路2.835公里、5m混凝土路0.56公里、6m混凝土路1.235公里、农桥1座、涵管56座、清排涝沟3.94公里、配套水泵22台、发电机组22台(套)、标志牌1座;

二标段:新庄子镇大明村3000亩、机电井38眼、3m砂石路1.87公里、3m混凝土路1.624公里、4m混凝土路1.785公里、4.5m混凝土路0.571公里、配套水泵76台、发电机组38台(套)、标志牌1座;

三标段:新庄子镇六段村4000亩、机电井50眼、3m砂石路2.755公里、3m混凝土路6.13公里、高压线537米、50KVA变压器1台、配套水泵100台、发电机组50台(套)、标志牌1座;

四标段:三台子镇枣园子村5000亩、机电井44眼、方塘2座、3m砂石路0.662公里、3.5m砂石路3.468公里、4m砂石路2.007公里、4m混凝土路3.076公里、防护林2050株、配套水泵64台、发电机组64台(套)、标志牌1座;

五标段:三台子镇大中村3000亩、机电井34眼、3m砂石路2.097公里、4m砂石路1.631公里、4m混凝土路0.452公里、5m混凝土路0.886公里、农桥1座、涵管1座、高压线534米、80KVA变压器4台、标志牌1座;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要求确定具体开工日期)。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实施方案设计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以上资格证书(相关专业)。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必须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

3.5投标人需具备符合要求的BBB级以上(含BBB)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6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人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贿赂行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兼投不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于2017325日至2017329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德新里书香门第10-51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为:一标段2万;二标段1万;三标段2万;四标段2万;五标段1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4.4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如企业没有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税务登记)、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本公告第三条)、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招标人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41414时,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201741414时,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凌海市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0416-8160993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锦州市太和区德新里书香门第10-51            

联系人:杨颖

电话:0416-8906789

传真:0416-8906789

 

 

 

                                                      2017年3月24

关键字:工程,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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