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缙云县好溪流域综合治理--鼎湖桥至名山桥北岸绿道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区域: | 浙江-杭州 | 中标商: | |
加入时间: | 2017.01.20 | 中标金额: | 大写: |
摘要:本公告受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1-21,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杭州缙云县好溪流域综合治理--鼎湖桥至名山桥北岸绿道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杭州,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杭州好邦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编号:浙233060825230,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好溪流域综合治理--鼎湖桥至名山桥北岸绿道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SZ-SG2016-24
招标单位: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7 年1月20日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好邦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0578-3316048
预中标候选人:丽水三合工程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施工总承包叁级 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应海华 证书编号:浙233060825230
预中标价:大写:壹仟叁佰陆拾万零伍仟陆佰伍拾伍元整(¥13605655.00元)
公示时间: 2017 年1月21日至 2017年1月2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投诉处理规定》(丽招管办[2014]14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联系电话 3018076 。
公示单位: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案部门单位: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月20日 2017年1月20日
关键字:工程,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