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灵山县石塘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1-09,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钦州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灵山县石塘镇俄境村委马头肚村美丽乡村环境整治建设(GXZC2016-J2-HCQZ-68)成交结果公告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广西-钦州-灵山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灵山县石塘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山县石塘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6年11月04日就灵山县石塘镇俄境村委马头肚村美丽乡村环境整治建设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灵山县石塘镇俄境村委马头肚村美丽乡村环境整治建设(GXZC2016-J2-HCQZ-68)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灵山县石塘镇俄境村委马头肚村美丽乡村环境整治建设,详细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与图纸。
三、公告媒体:
本项目于2016年11月01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
发布竞标公告
四、谈判日期:2016年11月04日
谈判地点:广西钦州市新华路337号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陈超(组长)、张成昌、刘裕东
五、成交人名称:钦州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成交人地址:钦州市民安路29号(万国广场侧)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陆万壹仟肆佰柒拾元陆角柒分(¥261470.67)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灵山县石塘镇人民政府
地址: 灵山县内
联系人及电话: 陈主任 0777-6858028
2.采购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广西钦州市新华路337号
项目联系人: 潘工 联系电话:0777-5988828
3.监督部门: 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电话: 0777- 6428581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