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正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永福西大街-新光路路口信号灯优化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中标公告
所属区域: | 广西-钦州 | 中标商: | |
加入时间: | 2016.10.26 | 中标金额: | |
摘要:本公告受钦州市市政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0-26,公告主要内容为:钦州广西正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永福西大街-新光路路口信号灯优化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中标公告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钦州,所属行业分类: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广西正中工程,采购业主:钦州市市政管理局,招标编号:桂正中招2016-169-1,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广西正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永福西大街-新光路路口信号灯优化改造工程
竞争性谈判采购中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永福西大街-新光路路口信号灯优化改造工程
二、招标编号:桂正中招2016-169-1
三、招标人:钦州市市政管理局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正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五、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评标时间:2016年10月26日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名单:龚大任、邓伟、杨梅。
八、中标结果如下表:
成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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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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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西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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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肆拾捌万贰仟陆佰玖拾捌元玖角陆分(¥48269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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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中标公告期限: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十、说明:
1、投标人如果认为评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材料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递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3)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书应当署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钦州市市政管理局
地址:钦州市
联系人:米工
电话:1500777229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正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钦州市兴桂北路58号钦江丽景7-2-403
联系人:韦泺怡
电话:0777-281060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正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6年10月26日
关键字:造价咨询,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