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凌源市刀尔登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7-06,公告主要内容为:朝阳辽宁省凌源市2015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六标段:电力工程部分二次,所属区域:辽宁-朝阳-凌源,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辽宁神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凌源市刀尔登镇人民政府,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辽宁神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凌源市刀尔登镇人民政府委托,为辽宁省凌源市2015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六标段:电力工程部分)(二次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手续,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辽宁省凌源市2015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六标段:电力工程部分)(二次公告)
2.招标人:凌源市刀尔登镇人民政府
3.项目地点:项目区位于凌源市刀尔登镇头道河子村、北营子村、南营子村、八道沟村、南店村等5个行政村。
4.项目规模:项目区建设规模约为10000亩。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计划工期: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
7.招标范围:辽宁省凌源市2015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六标段:电力工程部分)(二次公告)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质量标准:达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及项目规划设计要求
9.投标人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10.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11.项目总投资:15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需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投标企业需提供BBB级(含)以上辽宁省企业信誉报告概述并在一年内有效。
注: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和分包,如有发现作废标处理。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6年7月6日——2016年7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截止(北京时间)
2.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到辽宁神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建造师注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信用报告(BBB级(含)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8)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被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11)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师)的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投标报名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师)均需本人持证到场,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均需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原件当即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查,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7月6日——2016年7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截止(北京时间);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不含其他相关资料费),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1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但在任何情况下,如寄送的文件迟到或丢失,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均不对此负责。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8月2日9时整(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凌源市刀尔登镇人民政府
地 址:凌源市刀尔登镇
联 系 人:张艳丽
电 话:0421-634900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神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隆街1-33号万科明天广场D座办公楼801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4-31092876
辽宁神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