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绥中县交通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1-06,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葫芦岛京哈公路(绥中县内东村-马圈村段)改建工程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次公告),所属区域:辽宁-葫芦岛-绥中县,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绥中县交通局,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哈公路(绥中县内东村-马圈村段)改建工程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绥中县交通局,项目资金已经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绥中县
2.2招标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
2.3设计期限:2016年01月30日至2016年03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规划编制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01月05日至2016年01月09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 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花苑9号楼1单元101-102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金额:1万元(企业基本账户转出)
4.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证书及身份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
(5)类似工程业绩(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注:1、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2、投标报名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以上1~5项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标代理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花苑9#楼1单元101室)进行资格审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1月25日 09时30分,地点为绥中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绥中县交通局
地 址: 绥中县
联 系 人: 赵科长
电 话: 15042990555
代理机构: 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
联 系 人: 娄向生
电 话: 15124261115
2016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