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鹤峰县中营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12-22,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恩施鹤峰县中营镇翠泉路人行道工程评标结果公告,所属区域:湖北-恩施-恩施,所属行业分类:人行道,招标代理: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鹤峰县中营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ESTXZB-HF2015-35,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鹤峰县中营镇翠泉路人行道工程
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ESTXZB- HF2015-35
一、招标概况
鹤峰县中营镇翠泉路人行道工程于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0日在“湖北政府采购网”、“鹤峰网”发布招标公告,2015年12月21日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大厅开标,并于2015年12月21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鹤峰县中营镇人民政府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鹤峰县宝来建筑有限公司 |
湖北昌隆建筑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155.526250万元 |
155.889333万元 |
质量目标 |
合 格 |
合 格 |
工期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投标人资质证书 |
有 |
有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 |
有 |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如有) |
姓 名:陈 建 职业资格及等级:叁级 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HB20305779 |
姓 名:马寿江 职业资格及等级:贰级 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鄂242131325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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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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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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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5年12月21日下午3:00时至2015年12月28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县纪检监察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鹤峰县中营镇人民政府
地址:鹤峰县中营镇北佳集镇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传真):18971875625
2.招标代理机构: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鹤峰县容美镇中坝
联系人:田登峰
电话:18971872899
3.行业主管部门: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鹤峰县后坝长友大厦8楼
联系人:卢女士
电话(传真):0718-5296221
4.监 管 机构:中营镇纪律委员会
地址:鹤峰县中营镇北佳集镇
联系人:向先生
电话(传真):18971897025
招标代理机构: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