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12-22,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宣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营业办公用房配电房设备改造工程,所属区域:安徽-宣城,所属行业分类:办公,招标编号:JG2015-04-1225,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宣城分行营业办公用房配电房设备改造工程
评标结果公示
一、中国工商银行宣城分行营业办公用房配电房设备改造工程(招标编号:JG2015-04-1225)项目,于2015年12月11日14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包河大道236号)二楼第一开标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名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力合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五洋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2015年12月21 日至2015年12 月24 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20134。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