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马潭区石洞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一期)(地块二)(项目名称)材料采购龙马潭区石洞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一期)(地块二)甲供材料标段
补遗书(001)
致各位潜在的投标人:
本项目龙马潭区石洞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一期)(地块二)(项目名称)材料采购龙马潭区石洞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一期)(地块二)甲供材料标段招标,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变更如下:
原第一章 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投标设备(材料)业绩要求:
■近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混凝土、钢筋供货的类似业绩。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等表述。
□无投标设备(材料)业绩要求。
变更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投标设备(材料)业绩要求:
□近年(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0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等表述。
■无投标设备(材料)业绩要求。
原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1) |
商务评 分标准 |
业绩 |
8.0 |
投标人提供2019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的单个混凝土或钢筋供应合同且合同标的额500万及以上者(金额以供货开具的发票金额为准),得2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供货发票复印件(所有材料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者,不得分。(本项最高得8分。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 |
变更为:
2.2.4(1) |
商务评 分标准 |
业绩 |
8.0 |
投标人提供2019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的单个混凝土或钢筋供应合同且合同标的额500万及以上者(金额以供货开具的发票金额为准),得2分,需同时提供供货合同、供货发票复印件(所有材料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者,不得分。(本项最高得8分。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 |
原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供货保障 |
10 |
为保证供货质量,投标人企业位置距离本项目所在位置在5公里以内的,得满分10分,每多出1公里扣2分(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直至扣完为止(其中运距以高德导航搜索“驾车距离”为依据并截图后附于投标文件中)。起点为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位置,终点为项目所在地位置(“龙马潭区空港大道一段郎酒泸州厂公司兼香公司东门”),并注明详细的运输最优线路。 |
变更为: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供货保障 |
10 |
为保证供货质量,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需求计划后15分钟内(含15分钟)将货物送达项目所在地得满分,每晚3分钟扣减2分(不满3分钟得按3分钟计算),直至扣完为止。(其中时间以高德导航搜索“重型货车行驶时间”为依据并截图后附于投标文件中)。起点为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位置,终点为项目所在地位置(“龙马潭区空港大道一段郎酒泸州厂公司兼香公司东门”)。 |
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及时间不作变更,请各潜在的投标人自行下载补遗书(001)附件,由此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招标人:泸州市龙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鑫云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3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