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频道 > 招标预告 > 四川招标网 > 遂宁招标网 > 正文
[大英县]大英县旅游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五标段(大英县旅游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五标段-施工-1)
2022-11-07 15:20:02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四川-遂宁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2.10.27 截止时间:  
项目及标段名称 大英县旅游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五标段(大英县旅游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五标段-施工-1)
项目业主 大英县通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0825-7833702
招标人 大英县通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联系电话 0825-7833702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3540166503
开标地点 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标时间 2022-10-24 09:30:00
公示期 2022-10-27 至 2022-11-02 投标最高限价(元) 33887440.79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综合评标得分
第[0]名 [1] [2] [3] [4]
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第[0]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0] [1] [2] [3] [4] [5]
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第[0]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0] [1] [2] [3] [4] [5] [6]
第[0]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0] [1] [2] [3] [4] [5] [6]
第[0]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0] [1] [2] [3] [4] [5] [6]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综合评估得分

备注
[0] [1] [2] [3]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一、致各中标候选人:“大英县旅游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五标段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将于2022年11月3日 15 时 00 分在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摇号抽取环节,本次从并列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摇号抽取1-3名中标候选人(共211家),因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系统无法开启直播,请各“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代理机构创建的直播途径进入直播间观看抽取过程(抖音直播号:1205738808)。 二、关于摇号分组抽取的说明:因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摇号设备无法一次性容纳211家中标候选人的“中选号”。故将并列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11家)分为两组进行随机摇号抽取(注:第一组为:1-105家;第二组为:1-106家)。 三、本次抽取流程如下: (1)关于确定每位中标候选人的“中选号”:中标候选人的“中选号”依照评标报告中投标单位名单的排列顺序依次排号(所排列的序号为“中选号”,详见附件)。 (2)第一次抽取:招标人将第一组(1-105家)放入摇号设备并随机抽取3个“中选号”(中选号为:1-105)。 (3)第二次抽取:招标人将第二组(1-106家)放入摇号设备并随机抽取3个“中选号”(第二组中选号的确认:依照第一组的105号为基数+抽取号数=中选号)【注:招标代理机构将准备6个新球依次记录并编写第一次及第二次所抽取的“中选号”(中选号为:1-211)】 (4)第三次抽取:招标人将两组所抽取的6个“中选号”放入摇号设备中,按照先后顺序依次抽取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注:第一次抽取为第一名;第二次抽取为第二名;第三次抽取为第三名)。 (5)由招标人当场公布随机抽取结果。 (注:中标候选人对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抽取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提出(未到现场的中标候选人通过直播间公布的电话提出异议),否则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540166053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姓名 单位
[0] [1]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项目审批部门: 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
行业主管部门: 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变更原因
关键字:
About Us - 关于我们 - 服务列表 - 付费指导 - 媒体合作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友情链接
Copyright©2014安装信息网 www36qyk.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371-61311617 邮箱:zgazxxw@126.com 豫ICP备18030500号-4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
安全联盟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