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费县洪沟河人防单建工程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6210平方米,其中人防工程建筑面积为13560平方米,非人防建筑面积2650平方米,建设地下停车位及相关配套设施(具体工程内容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投资金额约9760万元。
2、建设地点:费县城区。
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4、招标范围:费县洪沟河人防单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计划工期:60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方式,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余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可领取招标文件。
五、资格审查文件获取
1、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日期:2022年6月9日8:30时-2022年6月15日17:30时,过时将无法下载资格审查文件,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2、方式:申请人需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投标信息填写并进行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注: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行承担。
六、资格审查文件提交:
1、本项目采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申请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申请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各申请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且各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解密,过时视为投标书未送达。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时间:2022年6月21日9:30时
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28日17:30,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2、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ggzyjy.linyi.gov.cn)—下载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开标。
注: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行承担。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7 月13 日9: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
3、本项目采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申请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申请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各申请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且各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解密,过时视为投标书未送达。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费县人民防空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科长联系电话:18669599666
2、采购代理机构: 临沂市财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7号临商大厦25楼2502房间
电话:0539-8052260/13655496955
电子邮件:lycx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