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监理范围为红星路、济安桥路、建设路改造项目范围内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其中: |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项目总监必须为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注册;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申请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委员会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