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公告
|
|
各位投标人: |
|
泸州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高新区酒谷大道加油站建设项目(招标项目名称)施工(标段名称)第1次招标因为我公司实施的泸州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高新区酒谷大道加油站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于2020年8月25日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施工评标,评标结果第一名为河南翔龙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龙公司”)。
经我公司对投标文件进行核查,发现翔龙公司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为城建(给排水)专业,不满足招标文件1.4.1条技术负责人资格应具备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附件B废标条件之B1.4条规定,因翔龙公司资质条件、能力未满足投标人须知1.4.1条的要求,故对翔龙公司投标作废标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之规定,我公司决定对本次投标作流标处理,项目按相关程序进行重新招标。终止该标段的招标事宜。
该标段需要重新招标。
|
|
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退还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因此给各位投标人造成的不便请给予谅解。
|
|
特此公告
|
|
招标人:泸州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
|
2020年0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