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临汾市中心医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4-07,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临汾设备采购项目需求评审,所属区域:山西-临汾,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山西兴大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临汾市中心医院,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临汾市中心医院因工作需要,拟对临汾市中心医院进行设备采购。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于2021年4月6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采购人:临汾市中心医院
项目名称:临汾市中心医院设备采购项目
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与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21年4月9日)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临汾市中心医院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解放西路17号
电话:0357-2390002
拟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兴大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信合西路职教楼
电话:0357-2060006
附件:
需求论证意见表
项目名称 |
临汾市中心医院设备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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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临汾市中心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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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157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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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1年4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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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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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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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卫双囤 |
工程师 |
临汾市人民医院 |
13015428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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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波 |
工程师 |
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 |
13593502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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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宁宁 |
中级 |
临汾市第五人民医院 |
13700585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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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大强 |
工程师 |
临汾市临飞房产公司 |
13835385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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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红梅 |
经济师 |
尧都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
13100075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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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情况及意见 |
临汾市中心医院是我市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现有设备已不能满足就诊医疗需求。经专家小组研究论证,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等符合相关规定,项目预算合理。 专家小组一致认为该项目通过需求论证,建议采用公开透明的招标方式,选择优秀有实力的单位。 |
山西兴大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