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长治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23,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长治襄垣县移动式机动车遥感监测网络建设项目需求评审,所属区域:山西-长治-襄垣县,所属行业分类:移动,招标代理:山西永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治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山西永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委托,就襄垣县移动式机动车遥感监测网络建设项目组织需求论证,现将申请论证项目的基本情况、专家论证情况及意见进行公示。若对专家组论证意见存在异议,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2020年06月23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将相关意见和依据书面报送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予受理。
一、项目名称:襄垣县移动式机动车遥感监测网络建设项目需求论证
二、论证时间:2020年06月22日
论证地点:山西永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论证事项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治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
地 址:襄垣县长兴路122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355-7418777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永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城北西街191号(唐文图书4层)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355-3664555
五、专家论证意见表
采 购 人 |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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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襄垣县移动式机动车遥感监测网络建设项目需求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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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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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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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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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岩峰 |
男 |
高工 |
山西航天清华装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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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惠 |
女 |
高工 |
山西淮海集团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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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琴 |
女 |
工程师 |
长治市数字化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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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苗玲 |
女 |
高讲 |
华北机电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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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捷 |
女 |
经济师、法律 |
长治市国库支付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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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情况及意见 |
专家论证意见: 宋岩峰:襄垣县移动式机动车遥感监测网络建设项目方案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19项现行的法律法规,执行了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治理监测的相关标准和规范,项目方案支持了节能环保的国家政策要求,方案实施后能满足规划所要求的功能和目标。应加强项目履约时间、验收方法等条款。经论证,同意项目方案的实施。
卫惠:襄垣县移动式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及黑烟车抓拍项目,实现城区重点区域及外来高污染柴油车的管理和机动车排放和数据的应用,减少高污染机动车尾气排放,提高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行业标准要求。同意该项目方案的实施。
李晓琴: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机动车污染防治、环境执法监管和环境监测等,建议采购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政策执行,严格按照采购流程开展后续工作。
马苗玲:此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能够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扩展机动车排污监管,可实现机动车超标信息的证据自动采集、自动分发,为交警执法部门提供执法数据,满足了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及实施合理。履约时间、方式、验收方法及标准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齐捷: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等标准规范,落实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实现了襄垣县城区重点区域及外来高污染车管理和机动车排放数据应用,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和综合防治的目标。采购的数量和交付时间能够满足项目需求,验收方法和标准建议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
山西永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