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2-27,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朔州朔州市生态环境局朔州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能力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所属区域:山西-朔州,所属行业分类:其他,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一、项目描述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11部委局联合印发的《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精神,根据《山西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明确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资金使用的通知》(晋环机动车函【2019】562号文),结合工作实际,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对朔州市域内的柴油货车尾气排放超标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管,逐步规范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管理。
本项目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GIS技术和信息技术,构建朔州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能力建设项目,根据“统一规划,逐步实施”的理念,按照国家要求结合业务监管需要进行系统建设。
二、采购需求
朔州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能力建设项目包括六部分:
1、机动车环境管理综合业务平台
朔州市生态环境局采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和空间地理信息等信息技术,并配备车载定位模块,建设互联互通的“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环境管理综合业务平台,按照机动车全业务监管的管理理念,实现对机动车监管遥感监测、黑烟车监管、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加油站油气回收等信息的统一管理,通过一张图的形式,实现机动车的在线监控、数据共享与融合,为机动车管理提供决策支持。
采购内容包括:机动车环境管理综合业务平台包括综合业务平台1套(统一管理系统门户、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子系、用车大户监管子系统、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子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车辆管控子系统、执法检查子系统、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子系统、尾气黑烟监管子系统、系统对接、数据中心、综合展示系统、应用支撑平台、APP)、政务云及政务外网资源使用1套(提供不小于30核CPU,120GB内存和80TB存储空间的政务云平台资源)、I/M制度建设软件1套及I/M系统专网传输一套,共四部分内容。
2、非道路移动机械服务
对已登记的3072台工程机械进行服务,进一步规范工程机械使用管理。
技术服务内容:工程机械编码登记服务,包括安装定位装置、制作牌照喷绘和信息采集卡、污染物排放检测等。不同排放阶段服务内容不同,采购内容包括:
①对排放阶段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工程机械和场内国Ⅳ车辆共计1931辆,安装定位装置,制作二维码环保信息采集卡,发放环保号牌,完成尾气检测;
②对排放阶段国Ⅲ和纯电动工程机械服务共计1141辆,安装定位装置,制作二维码环保信息采集卡,发放环保号牌;
③对排放阶段Ⅲ的工程机械进行抽测,抽检率不低于10%。
3、黑烟车抓拍系统
在朔州市各县区柴油货车通行量较大的主要路段,安装黑烟车抓拍系统。各县区独立监管,进行及时查看、统计超标黑烟车情况,并送移当地交警部门进行处罚。共建设25套黑烟车抓拍系统,分别部署在以下地方:朔城区8套,应县5套,平鲁、怀仁、山阴、右玉各3套。采购内容包括:25套高清车牌识别摄像机、25套高清视频采集摄像机、25套黑烟车抓拍仪、25套道路黑烟车智能电子抓拍系统等配套设备。
4、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系统
重型柴油车是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影响最大的因素,朔州市根据重型柴油货车保有量情况,按照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工作任务要求,首先对2000台重型柴油货车安装远程定位和排放检测装置在线监控设备,对重型柴油车进行有效监管。采购内容包括:2000套重型柴油货车安装远程定位和排放检测装置在线监控设备。
5、固定水平式遥感监测系统
通过建设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监测系统,加强机动车排气遥测和冒黑烟车辆监控等智能化系统建设,并与省级机动车尾气遥测平台联网,加强对机动车环保管理,加快淘汰高污染老旧车辆,有效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
本项目建设2套固定水平式遥感监测设备,采用了目前最前沿的遥感监测技术、人工智能黑烟识别技术、车牌识别技术等手段,实现对重点监管区域道路的固定点位遥感监测和监控智能分析,将有效提升我市对超排车辆的监管水平。采购内容包括:2套遥感监测主副机、2套车牌识别系统、2套环境气象系统、2套设备端遥感监测软件及相关辅助设备2套。
6、移动遥感监测车及其他监测设备
为提高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入户抽查等执法监管能力,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情况监管,配备移动遥感监测车和林格曼黑度检测仪等检测设备。采购内容包括:①1台移动遥感监测车(含3年运维服务)和及1套遥感监测设备,填补固定式监测的空白。
②林格曼黑度检测仪6套(平鲁1,怀仁1,山阴1,应县1,右玉1,市局1);
③油气回收现场快速监测仪1台;
④现有3套便携式不透光烟度计标定3年。
主要设备参数:
1.黑烟车抓拍系统
高清车牌识别摄像机
不小于900W像素 高清车牌识别摄像机
内部组件:防尘、防水面板,LED补光灯
摄像机参数配置功能:曝光速度、AGC控制、白平衡方式控制等
视频压缩标准: H.264/H.265/MJPEG
输出图片格式:JPEG
高清视频采集摄像机
不小于900W像素高帧率彩色全局曝光CMOS高清智能摄像机;
输出图片格式:JPEG;
支持车牌、车型、车身颜色等信息识别功能。
车头补光灯车牌识别补光
灯珠数量不小于16颗的LED补光灯,需满足车头补光车牌识别需求,工作环境工作温度-40℃~+70℃工作湿度 10%~90%,防护等级IP66。
车尾补光灯黑烟车车尾视频监控补光
灯珠数量不小于48颗的LED补光灯,需满足黑烟车车尾视频监控补光需求,可视距离1m-200m,工作方式:光控,工作电压AC110-220V(标配),功率53W,防护等级IP66,适应环境温度-30℃至+60℃。
黑烟车抓拍仪
内存:≥16G,硬盘:≥1T,网络功能:集成2个及以上千兆网卡,支持网络唤醒功能。
环境参数修正系统
现场采集光照度、温湿度、降雨情况、风速和道路黑烟车智能识别算法对接,根据实时环境参数,调整自动抓拍算法,合理有效的生成实际数据,并根据天气因素自动控制黑烟车智能抓拍系统运行。
道路黑烟车智能电子抓拍系统软件
需具备黑烟车智能识别功能的系统软件,需具备林格曼黑度分析判别的系统软件,需具备黑烟车车牌识别的系统软件。
2.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系统
远程在线监控(OBD)功能要求
(一)满足行业要求的OBD车载终端;
(二)终端产品加装安全芯片;
(三)终端产品应具有电气隔离能力,不允许出现因终端问题导致车载OBD 功能失灵或车辆故障情况;安装后的终端不影响日常车辆 OBD 功能和机动车年检和路检路查;
(四)终端可以实现监控终端的批量远程功能的自动升级。设备按照生态环境部和国标 GB17691-2018 的相关规定;
(五)重型柴油车需上传 11 项数值:车辆定位、氮氧化物排放值(PPM)、排气烟度(K 值、不透光值或质量流量)、尿素液位、发动机冷却液温度、发动机燃料流量、车速、发动机转速、故障指示灯状态 MIL 灯、发动机实际扭矩百分比、大气压力。上传频率为 10 秒上传一次;
(六)远程监控终端实现对车辆上数据信息的读取;(七)OBD车载终端设备应具有数据本地暂存、数据加密和防篡改的功能。
3.固定水平式遥感监测系统
(1)监测项目:
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O2)、碳氢化合物(HC)和氮氧化物(NO)、不透光烟度值,可以有效检测汽油车、柴油车机动车排气污染物。
(2)测量原理: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的CO、CO2、HC、NO 测量,可采用红外激光器、不分光红外线吸收型(NDIR)传感器、紫外氘灯或其他等效光源。
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测量,其不透光度测量应采用 550~570nm 波长的绿色发光二极管光源或其他等效光源。
(3)测量范围:
CO:0%~10%
CO2:0%~16%
HC(丙烷):0~10000×10-6
HC(1,3 丁二烯):0~10000×10-6
NO:0~10000×10-6
不透光度:0%~100%
(4)重复性:应为示值允许误差的 1/2。
(5)检出率(捕获率):≥85%
(6)稳定性:遥测设备对上述污染物连续测量 1h,误差应不超过遥测设备示值允许误差。
4.移动式遥感监测系统
监测项目:
测量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O2)、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不透光度值。
测量原理: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的 CO、CO2、HC、NO 测量,可采用红外激光器、不分光红外线吸收型(NDIR)传感器、紫外氘灯或其他等效光源。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测量,其不透光度测量应采用 550~570nm 波长的绿色发光二极管光源或其他等效光源。
测量范围
(1)CO为0%~10%;
(2)CO2为0%~16%;
(3)HC为0~10000ppm;
(4)NO为0~10000ppm;
(5)烟度为不透光度0~100%
测量精度
(1)CO精度:读数值的±10%或绝对误差的±0.25%;
(2)CO2精度:读数值的±10%或绝对误差的±0.25%;
(3)HC精度:读数值的±10%或绝对误差±10ppm;
(4)NO精度:读数值的±10%或绝对误差±250ppm;
(5)不透光度:读数值的±5%或绝对误差的±2%;
注:绝对误差和相对误差,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工作性能:
CO、CO2、HC、NO、不透光度重复性误差不超过示值允许误差1/2,连续测量1小时,误差不超过遥测设备示值允许的误差。汽车在加速状态、尾气管后置条件或者中间条件下,有效烟团捕获率不小于85%。
三、论证内容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四、专家意见
经专家组对本项目进行论证,专家一致认为本项目采购需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环保行业的相关标准,落实了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采购需求各项技术参数能够实现项目功能及目标,满足项目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地点明确,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符合要求。
组长: |
张日兴 |
专业: |
造价 |
成员: |
刘太权 |
专业: |
信息网络工程 |
罗继先 |
专业: |
信息网络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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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小斌 |
专业: |
信息网络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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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香文 |
专业: |
造价 |
现将上述情况予以公示,并征求意见。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向采购单位或朔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反馈,预期不予受理。
采购单位联系人:马原平
联系电话:0349-2150392/13653497834
地址:朔州市朔城区张辽南路朔州市生态环境局
朔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