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翼城县水利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3-16,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临汾翼城县人工湿地建设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征求意见,所属区域:山西-临汾-翼城县,所属行业分类:水利,招标代理:临汾中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翼城县水利局,招标编号:LFZPZB-201,招标文件售价:500,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翼城县人工湿地建设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经批准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委托临汾中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政府采购,选定社会资本方。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基本信息
2.1项目授权主体:翼城县人民政府
2.2项目实施机构:翼城县水利局
2.3采购代理机构:临汾中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 采购需求
3.1项目名称:翼城县人工湿地建设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
3.2项目编号:LFZPZB-2019-024
3.3合作期限:合作期11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0年。
3.4投资额:项目动态估算总投资为11741.92万元。
3.5运作模式:本项目被政府列为PPP项目,采取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模式。在BOT模式下,由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合资组建项目公司,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维护职责。在合作期限内,项目公司应遵从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本项目建设、运营、移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依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合作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按照PPP项目合同规定移交给政府。
3.6项目建设内容:
主要为湿地进水区(提污泵站)、湿地功能区(垂直潜流湿地)、污水回用区(提水泵站、钢闸坝),绿地景观区(浍河两岸布置)
湿地功能区占地面积200亩(潜流湿地200亩)。湿地沿浍河两岸布置,顺河方向长度2.0km,河岸湿地最大宽度320m,最窄宽度83m;绿地景观区占地面积380亩。
功能性湿地主要处理翼城县污水处理厂排放尾水规划设计日处理能力2.0万m3,处理后的水质达到地表Ⅲ类水标准。
翼城县人工湿地工程建设内容共分为人工湿地、泵站、拦河钢闸坝三部分内容。以及人工湿地园区内场地内景观绿化、硬质铺装、景观电气、景观给排水及建筑的结构、装饰、空调与通风、电气、给排水工程等。
设计尾水深度处理工程成功实施并正常运行后,出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Ⅲ类水标准及以上;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人工湿地公园,生态稳定,植被丰富,景色怡人。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主体要求: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范围内含“园林绿化施工”经营范围,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能遵从合同合法合规运营;
(4)没有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
(5)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银行授信证明或融资意向性文件或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融资证明或银行出具的其他资金证明文件,且额度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同金融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授信金额可累计;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5年-2018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申请人需自行承诺);
(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程序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资格审查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其中一个集团公司只允许一家单位报名参加),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如有则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权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
(11)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制度,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方可进入采购阶段。
5. 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请申请人于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3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4)财务证明材料;(5)“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胶装成册)
6.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8日10时00分;
7.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评标 3室。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和《临汾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翼城县水利局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翔翼东街122号
联系人:侯先生
电话:0357-4922166
采购代理机构:临汾中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开发区河汾路中段广奇财富中心A座12层
联系人:张媛媛
电话:13383473355 0357-4912666
临汾中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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