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太原市迎泽区文化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3-07,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太原迎泽区郝庄镇社区健身中心建设项目需求评审,所属区域:山西-太原-迎泽区,所属行业分类:健身,采购业主:太原市迎泽区文化局,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各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单位于2019年2月26日在太原市迎泽区文化局会议室就“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社区健身中心建设项目”组织专家进行需求论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太原市迎泽区文化局
二、项目名称: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社区健身中心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1997654元
四、公示期:2019年3月8日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办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太原市迎泽区文化局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青年路55号
联系人:范丽丽
联系电话:13935143399
附件:需求论证意见
迎泽区文化局智慧社区健身中心建设项目需求论证意见 |
|||||
采购人 |
太原市迎泽区文化局 |
||||
采购项目名称 |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社区健身中心建设项目 |
||||
预算金额 |
1997654元 |
||||
论证依据 |
迎泽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要求及山西省体育局关于转发《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智慧社区健身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
||||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刘延萍 |
女 |
高工 |
山西纺织质检中心 |
18335141936 |
|
陆红 |
女 |
副教授 |
山西体育职业学院 |
13803452405 |
|
张龙 |
男 |
教授 |
太原师范学院 |
13754809118 |
|
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办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
专家论证意见 |
本建设项目符合《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且符合国家及山西体育局关于转发《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智慧社区健身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一、智慧社区健身中心建设是互联网、物联网发展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改善生活、提高身心水平之需。 二、本项目所需产品均执行国标、行标、地标等标准规范,智慧社区健身中心建设符合晋体群〔2018〕33号、迎财资〔2018〕12号等文件的要求,符合迎泽区智慧社区建设需求。 三、所需产品中的智能设计均支持节能环保,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四、从论证材料提供的设备、仪器的指标能够满足建设要求,技术、服务、安全等能达到建设的需要,且有足够大的场地,满足主场及一切辅助设施的要求,其他方面能保证建设顺利进行。 五、本次需求论证会也是符合政府采购项目履约的时间、方式、验收办法。 六、在今后应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科学健身方面的水平。 经三位专家论证,一致同意该项目实施建设。 |
||||
其他事项 |
无 |
太原市迎泽区文化局
2019年03月07日